(上接A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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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金培荣、奚方、丁煜、常呈建和杨一农合计持有发行人111,511,03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71.48%,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培荣、奚方、丁煜、常呈建和杨一农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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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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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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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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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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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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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上升态势,资产结构及变动如下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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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5.56%、34.30%和31.46%,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公司日常经营中收到的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增加使得流动资产金额增加,故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比例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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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比均较高。

  ①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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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组成,前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在99%以上,201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1,880.00万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151.89万元和175.59万元主要为支付的IPO相关费用。

  ②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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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组成。

  (2)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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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流动负债构成。2016年公司收到无锡市梁溪区政府对拟上市公司奖励100万元,但自领取首笔奖励资金之日起36个月内未上市须全额退还该奖励,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而未计入当期损益。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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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公司资产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在2以上,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②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3.21%、19.43%和17.25%,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分别为24.29%、20.56%和18.26%。报告期内,公司无银行借款,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0,089.46万元、10,072.29万元和9,106.75万元。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③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目前A股市场尚无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汇川技术新时达英威腾三家上市公司在核心技术、部分产品或所处行业等方面与公司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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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5年开始,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之后资金较为充裕,开始陆续收购或投资其他公司,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从2015年起有较大变化;同时本公司由于自身经营积累,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公司目前主要靠自身经营积累筹措资金,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无法偿付债务到期的情况。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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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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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汇川技术和英威腾,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其销售模式不同。根据汇川技术、英威腾、新时达IPO时公开披露的招股意向书,汇川技术和英威腾的销售模式为经销为主,直销为辅;而本公司和新时达的销售模式为直销。经销客户的信用期通常比直销客户短,从而导致汇川技术、英威腾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②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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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知,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实施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保持较高的产销率水平;此外,公司在日常的销售、生产和库存管理中注重库存周转速度,存货管理能力良好。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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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有一定幅度波动,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电梯行业市场需求、市场竞争、部分下游客户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销售单价、公司研发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2015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受2014年末办公楼结转至固定资产,2015年折旧和房产税等相关费用增加,以及2015年咨询费和消耗性材料费用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2015年管理费用比较2014年增加了12.19%。2016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中分层门装置销量和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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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21,772.0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合计为-6,098.23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9,90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为23,623.85万元,公司收益转化为现金的能力较强。

  201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119.0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3年因为建设新厂房和办公楼等支付现金4,732.95万元、现金分红支付现金3,627.50万元,使得当年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大,从而使得当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为负。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销售收现率为82.08%,平均成本付现率为66.8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和采购部分使用票据结算。

  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关系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少496.74万元,主要是受春节假期影响,2013年末的应收账款在当年12月收回较多,而2014年末的应收账款在2015年1-2月收回较多,造成2014年当年应收账款回款金额相对较少等因素影响,201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1,986.05万元。

  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少304.1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客户以票据支付的货款金额较多,当年末持有的应收票据余额同比增加936.20万元。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少1,052.9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客户以票据支付的货款金额较多,当年末持有的应收票据余额同比增加961.3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97.86万元、46.48万元和-746.85万元,主要为公司为建设新厂房和办公楼及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生的支出及理财产品到期取得的本金和收益。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除2015年支付保荐费用等IPO相关费用155万元外,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公司现金分红产生的支出。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0)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14年度

  2015年4月2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3,900万元。

  (2)2015年度

  2016年3月2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3,900万元。

  (3)2016年度

  2017年3月13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3,90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已实施的现金分红均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①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②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③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④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⑤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⑥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⑦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⑧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股东未来分红及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证股东利益,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特制定《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实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永昶机电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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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永昶机电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0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实施,根据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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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予以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及时存入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二、项目发展前景

  1、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对现有预留场地进行装修,引进先进设备,建设具备自动化、柔性化的电梯门系统产品生产线,提高公司电梯门系统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门机产能5万台/年、层门装置40万台/年。

  2、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

  本项目将对现有预留场地进行装修,引进先进设备,扩充公司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产能,优化公司电梯核心部件产品结构,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项目达产后公司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能力将增加2万套/年。

  3、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对现有预留场地进行装修,引进先进设备,采用先进加工工艺,形成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规模化生产能力,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具体包括轿厢、门板、门套、地坎和光幕等。项目达产后公司电梯轿厢、层门板及门套、地坎、光幕产能将分别增加1,000套/年、12万套/年、20万根/年、3万套/年。

  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项目将在现有预留场地进行装修实施。本项目将整合现有技术研发资源,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技术人才,并通过一系列课题研究,提高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水平。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实验测试能力,进而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5、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本项目将通过合理化布局对现有营销服务网络进行梳理和升级,拟建立“总部销售部-区域营销服务中心-营销服务网点”的三级营销服务网络架构,针对公司现有营销服务网点的布局情况,在广州、天津、杭州、重庆设立南方、北方、华东、西南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涵盖产品展示、市场策划、营销推广、售后服务等功能,实现公司营销服务管理的全方位升级。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区域市场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整体实力。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中的并购计划提供储备资金。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导致电梯行业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梯门机及层门装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电梯轿厢,以及层门板、门套、地坎、光幕等门系统配套部件。公司产品销售主要受电梯整机市场需求的影响,电梯行业的下游是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度较高。

  近年来,随着国内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国内电梯市场总产量保持快速增长,2005-2015年,我国电梯产量从13.5万台增加至76.0万台,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8.86%。而自2011年以来,由于国际上欧债危机的持续影响,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逐步深入,加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与电梯产品需求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的增长速度将趋缓,国内电梯市场较高的增长速度将会降低。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梯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一批国内电梯部件企业的发展。国内外电梯整机厂商出于成本的考虑,改变了以往单一自制、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越来越注重与国内电梯部件厂商的合作。本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市场形象,已成为电梯门系统领域的领先企业,赢得了巨人通力、爱登堡电梯、快意电梯、菱王电梯、康力电梯江南嘉捷、申龙电梯、科莱电梯、西继迅达、苏州帝奥、上海富士、三洋电梯、永日电梯等知名电梯品牌厂商的青睐。

  除本公司外,宁波申菱、西子孚信、上海贝思特等一批国内电梯门系统生产企业也随着行业的发展逐渐壮大起来。这些企业在业务、技术、市场等方面亦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价格、研发水平、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梯门系统,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电梯门系统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19%、92.91%和91.51%,收入来源相对集中。虽然公司已经开发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光幕等新产品,但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推广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产品目前相对集中,若公司的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有替代产品出现,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钣金冲压件、板材、电气元器件、机加工件、电机、滚轮、导轨、橡塑材料、标准件、包装材料等类别。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在87%以上,是影响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

  其中,钣金冲压件、机加工件和板材的采购价格主要受钢材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电机采购价格主要受铜市场价格影响,铝地坎等原材料主要受铝市场价格的影响。近年来有色金属、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公司所需部分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公司认识到成本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对供应商询价议价等方式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同时,由于公司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迅速提升,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即使公司通过上述措施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压力,但还是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566.11万元、29,742.69万元和28,169.70万元,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2,338.48万元、45,742.45万元和48,772.96万元。截至2016年末,公司员工人数为441人。

  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不断上升。公司虽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规模的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面临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难以保证盈利水平同步增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4、公司发展面临人才不足的风险

  人才是公司生存发展根本,是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员工队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采购、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经验,为公司奠定了较为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但伴随公司的发展,尤其是公司上市后,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并将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实际需要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经营发展将面临人力资源制约的风险。

  5、因整机制造企业自行生产导致的发行人订单流失风险

  发行人的电梯门系统与客户合作多年,质量稳定,交货及时,获得客户的信任,但也存在个别客户将部分产品向发行人采购改为自行生产的情形,2014年起公司主要客户江南嘉捷对部分梯型的电梯门系统改为自行生产,2016年快意电梯部分型号的中分层门装置改为自行生产,减少了向公司的采购额,发行人存在因整机制造企业自行生产导致的订单流失风险。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开发与创新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设计中心、江苏省电梯及其门系统变频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46项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研发的“展鹏02型门机及挂件”等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数字式门机控制器(FE-D3000)”和“电梯门锁装置(FEL-161A)”获得欧洲CE认证,“数字式VVVF同步带防爆门机产品”获得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防爆合格证。

  目前,公司正致力于基于无速度传感的交流矢量门系统、基于大屏真彩液晶的电梯呼叫系统、货梯重载门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件产业化研发、基于高性能32位DSP的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等新技术或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虽然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的核心技术,在部分细分行业已具有领先优势,但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市场需求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产品规划、立项、初样开发设计、初样产品测试、正样开发设计、正样产品测试、中试生产、中试验证测试、量产等各阶段都面临着种种不确定因素,诸如开发出的产品存在不能预知或现阶段不能克服的技术缺陷、产品开发成功后仍存在能否及时产业化等问题。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的研发设计涉及变频控制、数据通信、机械设计等领域,为电气机械一体化综合性、应用型学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并坚持自主创新,研究和积累了大量国内领先的关键技术、工艺和生产诀窍。

  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更新换代、产品结构调整需要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主导。对这些关键技术、工艺、生产诀窍及相关核心技术人员,虽然公司采取了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创新、签订保密协议、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等一系列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的措施,但不排除因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失密,从而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012.11万元、8,089.11万元和8,357.0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9.37%、26.91%和25.00%,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8.92%、17.68%和17.13%。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报告期内,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达95%以上。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增长,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时,若出现回款不顺利或欠款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2、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受下游电梯行业已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2014年和2015年呈下降趋势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逐期下降;例如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中分门机的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分别下降5.32%、13.43%和7.33%,中分层门装置的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分别下降7.11%、1.60%和6.78%。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产品机械结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研发出高附加值产品等方式,减弱了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使得产品综合毛利率维持基本稳定的态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88%、43.91%和42.88%。但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继续下降,而公司不能通过进一步优化产品机械结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等措施有效减少产品成本支出,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滑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3、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有一定幅度波动,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电梯行业市场需求、市场竞争、部分下游客户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销售单价、公司研发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2015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受2014年末办公楼结转至固定资产,2015年折旧和房产税等相关费用增加,以及2015年咨询费和消耗性材料费用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2015年管理费用较2014年增加了12.19%。2016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中分层门装置销量和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

  未来,若上述因素往对公司不利方向发展,特别是电梯行业需求不足、整梯厂商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公司新客户开拓不利、新产品受市场认可程度不高,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4、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分别为27.61%、23.04%和18.44%,保持较高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补充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发行前将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五)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优惠主要为企业拟上市奖励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品认定奖励、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奖励、无锡市专利资助、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等,每年根据政府的具体政策申请,享受的政府补助每年均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2.80万元、61.00万元和118.8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5%、0.64%和1.39%,占比较小。政府补助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2、税收优惠

  ①增值税退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2011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依据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批号为流优惠认字[2011]第1号、流优惠认字[2014]第S-5号和第三税务分局批号为流优惠认字[2016]第1号《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结果通知书》规定,本公司享受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②所得税优惠

  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2年至2014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15年8月24日获得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32000540,有效期3年。

  ③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的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19.39%、18.95%和19.85%,占比较高。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因公司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品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研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了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和环评手续。但项目从设计到投产有一定的建设和试生产周期,预算控制、设备引进、项目建成后其生产能力与技术工艺水平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因素都可能影响项目如期投产。同时,项目的工程进度、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变化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发等因素都将影响到拟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

  2、产能迅速增加导致的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产能情况如下:电梯门系统5万套/年、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2万套/年、层门板及门套12万套/年、地坎20万根/年、轿厢1,000套/年和光幕3万套/年。

  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未能实现预期销售目标,或者出现其它对产品销售不利的客观因素,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募投项目将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目标。

  3、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40,028.57万元,其中预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约21,177.20万元,是公司截至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15,346.26万元的1.38倍。按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预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额约1,592.59万元,较现有折旧摊销规模大幅增加。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全部达产后,预期每年将增加营业收入41,969.50万元、净利润8,151.76万元,足以消除折旧和摊销大幅增加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稳定增长。但是,如果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则公司存在因折旧和摊销额大幅增加引起的利润下滑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由金培荣、奚方、丁煜、常呈建和杨一农五名自然人共同控制,合计控制了公司71.48%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同时,金培荣、奚方、丁煜、常呈建和杨一农作为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仍可能会对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与本公司有直接关系的经营风险影响外,还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市场心理、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市存在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如果投资者投资策略实施不当,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签署的重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和纠纷,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主要有: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理财合同、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建造合同等。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3年2月21日,公司与浙江西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屋电梯”)签订《采购合同》一份,约定公司根据西屋电梯的采购订单向其供应货物,并对技术质量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方式、争议解决等作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公司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西屋电梯供货,并开具发票,但是西屋电梯接受货物和发票后,没有按约定向公司付款。2014年11月26日,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以西屋电梯拖欠货款为由请求判令西屋电梯支付拖欠公司货款人民币1,880,78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同时诉讼费由西屋电梯承担。2014年12月31日,上述诉讼案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5年1月20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绍柯商初字第3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屋电梯支付公司货款1,880,78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判决生效后,西屋电梯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货款,2015年3月9日,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8月12日法院受理了浙江西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2015年12月12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了公司享有的债权为1,962,293.14元。

  2016年1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绍柯商破字第12-364号《通知书》,宣告西屋电梯破产。该案件终结执行。

  2016年9月24日法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公司享有债权比例为2.7159%。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按照2.7159%比例收回金额53,293.92元。

  除浙江西屋电梯外,截至目前尚未偿清的其他拖欠货款的纠纷和诉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7年3月末,上述拖欠货款的纠纷或诉讼金额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不大。

  公司上述民事诉讼案件为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审理和强制执行并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发行并上市形成法律障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7年5月3日

  申购日期:2017年5月4日

  缴款日期:2017年5月8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

  1、发 行 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

  联 系 人:常呈建

  联系电话:0510-81003285

  传 真:0510-81003281

  电子邮箱:wxflying99@163.com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2、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21层

  联 系 人:王峥、王军

  联系电话:025-84669519、025-84669533

  传 真:025-84669547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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