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于2017年3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关于的议案(修订稿)》、《关于的议案(修订稿)》等十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周三)。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名,代表股份340,781,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08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28名,代表公司股份31,838,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15%。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名,代表股份339,745,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791%。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名,代表股份1,03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8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390,7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8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0%;反对390,7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1%;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0,445,3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3%;反对 254,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02,3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7%;反对 254,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8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254,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365,8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0%;反对 254,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 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304,4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反对 395,1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9%;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1,4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2%;反对 395,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9%;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40,445,3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3%;反对 254,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02,3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7%;反对254,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8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 254,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365,8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0%;反对254,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218,6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366,3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5%;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623,0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51%;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7%;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李子山回避表决;同意339,906,04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9%;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宋全启回避表决;同意10,648,567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18%;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0%;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05,258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69%;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21%;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0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与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0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与鸡西金顶重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366,3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15%;反对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23,0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51%;反对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7%;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与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0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与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宋全启回避表决;同意10,648,567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18%;反对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0%;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05,258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9%;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21%;弃权 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与郑州三山石油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0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366,3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15%;反对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23,0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51%;反对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7%;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366,3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15%;反对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23,0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51%;反对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7%;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0,444,5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弃权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01,5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2%;反对 255,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09%;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366,3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15%;反对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6%;弃权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623,0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51%;反对 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7%;弃权 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郭现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09,922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韩录云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09,924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郭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09,924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正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3,92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保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3,927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景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8,728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小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3,922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宁金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3,923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复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9,916,32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监事候选人吕江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8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 254,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365,8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0%;反对254,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4%;弃权 218,6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17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440,9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反对 258,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弃权82,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497,9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99%;反对 258,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2%;弃权 82,1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308,0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0%;反对 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弃权218,6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65,0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25%;反对 255,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09%;弃权 218,6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390,1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反对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447,1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04%;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第三次修订)》。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限售期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发行申请有效期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6%;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7%;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第三次修订)》。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6%;弃权136,5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255,0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7%;弃权 136,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4%;反对 255,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6%;弃权136,5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43%;反对 255,0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7%;弃权 136,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390,1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反对 391,5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447,1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4%;反对 391,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弃权 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526,6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 223,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31,7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83,6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1%;反对 22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3%;弃权 31,7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526,6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 223,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31,7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83,6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1%;反对 22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3%;弃权 31,7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526,60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 223,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31,7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83,6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1%;反对 22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3%;弃权 31,7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回避表决;同意 21,448,44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4%;反对223,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4%;弃权168,2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05,136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43%;反对223,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5%;弃权168,200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洪娟律师、梁爽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3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现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现生先生、宁金成先生、赵正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选举朱小平先生、张复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宁金成先生、赵正斌先生、张复生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朱小平先生、宁金成先生、郭现生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委员会第一位成员为本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现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赵正斌先生、丁保华先生、郭日仓先生和曹庆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庆平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前述人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庆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荣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郭现生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林县重型煤机设备厂厂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长;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兼任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鸡西金顶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尔多斯市重机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先生持有公司237,547,5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3%;与公司董事韩录云女士为夫妇关系,与公司董事郭钏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韩录云女士,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林钢站北锻造厂会计,林县重型煤机设备厂会计,林州重机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录云女士持有公司70,550,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0%;与公司董事郭现生先生为夫妇关系,与公司董事郭钏先生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郭钏先生,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监事,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中财金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智浩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钏先生持有公司10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董事郭现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韩录云女士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4、赵正斌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融康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天津锦绣圆融文化旅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正斌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5、丁保华先生,男,1956年出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鸡西煤矿机械厂销售管理科长、生产处长、销售处长,IMM国际煤机集团鸡西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华飞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保华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6、朱小平先生,男,194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教授,哈工大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7、宁金成先生,男,1956年出生,法学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郑州大学计算机系党总支副书记,郑州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郑州大学副校长、教授,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金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8、张复生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郑州大学教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9、曹庆平先生,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上市办、证券部工作。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庆平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0、郭日仓先生,男,1962年出生,河南省林州市人,高中学历,工程师。曾任林州市铝型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副总经理,河南华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经理,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日仓先生持有公司56,4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11、李荣女士,女,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河南林州人。曾任绿地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主管会计、财务科科长,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荣女士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3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吕江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吕江林先生,男, 1972年出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河南安阳史家河企业集团劳资部科长、会计、分厂会计、主管,河南华发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氧化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科长,河南华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处处长、研究所副所长、总经理助理兼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江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9,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3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庆平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个人简历

  曹庆平,男,汉族,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上市办、证券部工作。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二、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四、通讯方式

  通讯单位: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电话:0372-3263686;

  传真:0372-3263566;

  邮件:cao6024321@126.com。

  五、其他情况

  1、在公司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1)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2)中智浩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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