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14),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公告"会议召开情况"内容中一处2017年误写为2016年,现更正如下:

  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7年4月 12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 4月11日-2017年 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15:00至2017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更正前: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7年4月 12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 4月11日-2017年 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除前述更正,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14)其它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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