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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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进行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 8 号皖新传媒大厦 1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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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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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与传真:0551—62634712
邮编:230051
联系人:贾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皖新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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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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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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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市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商贸”)。
●公司2017年度拟为下属公司黄山商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经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金额将视下属公司运营资金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黄山市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3、注册资本:5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梅胜
5、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维修、安装;电梯、照明器材、多媒体设备、电子数码产品、体育健身器材、计算机软硬件、教学仪器、热水设备、五金建材、钢材、日用百货、办公家俱(不含木制家俱)、金、银、玉器、眼镜及配件、音乐器材、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家用、商用中央空调销售及安装、维修;消防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燃料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商贸总资产为21,680.14万元,总负债为21,011.92万元,股东权益为668.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92%,实现营业收入为107,562.6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8.29万元。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黄山商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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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权是考虑下属公司经营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黄山商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黄山商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本议案涉及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新传媒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皖新传媒本次拟进行的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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