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5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成套配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为国内外住宅、商场、公寓、酒店、写字楼、公共设施等领域提供电梯产品。电梯产品的性能主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和舒适性。此外,节能环保、高速化、智能化已成为电梯产品的主要发展趋势。集团旗下智能高科以智能磨削机器人制造为切入点,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航海及轨道交通领域,逐步实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战略愿景。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经营模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来根据项目建筑和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电梯及相关产品。

  3、公司所属的行业现状:

  2016年度,中国经济环境处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制造业和房地产等传统经济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整体增速放缓,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电梯市场的发展。但从长期看,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仍将持续推进,国内保障房和廉租房等住宅的建设规模仍然较大,工厂、基础设施及商业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较大,旧楼加装电梯、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等市场需求潜力较大,对电梯行业持续发展有着有力的推动作用。智能制造机器人受工业4.0、中国制造2025等宏观政策面推动,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中,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公司始终坚持以“真实做事、诚实待人,深明事理,知行合一”为企业发展理念,差异化经营和品质优化策略为经营方针,根据市场形势调整发展策略的同时推动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坚定不移的走高效、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创造价值、回馈股东、回报社会。

  (一)行业形势

  1、电梯行业

  报告期,电梯行业受宏观经济调控,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投资及出口乏力等影响,行业整体短期内增速放缓。但从长期来看,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仍将持续,国内保障房和廉租房等住宅的建设规模仍然较大,工厂、基础设施及商业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较大,电梯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与此同时,旧楼加装电梯、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等市场需求潜力较大,截至2016年底国内电梯市场,有着490万台左右的电梯维护保养和改造需求,电梯安装维保市场存在巨大发展潜力。

  2、智能制造机器人

  伴随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及“中国制造2025”战略持续深化,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智能高科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建设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政策导向,积极拓展航空、航天、航海及轨道交通领域。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机器人行业在未来五到十年中,受政策层面的大力推动,其行业发展面临历史重大机遇期。

  (二)公司发展策略

  根据全球市场发展情况和趋势,结合“工业4.0”智能化水平要求,契合《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落实向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的方针,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其要点如下:

  1、公司积极推进品牌宣传与推广,优化国内销售网络并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速度,完善电梯生产、销售、维保及其相关配套服务的深耕细作和产品线延伸,通过成本领先、质量控制、内部管理、激励制度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手段,稳步提升公司主营业绩。

  2、公司牢牢抓住“工业4.0”升级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研发创新和技术先导战略,在智能磨削机器人应用领域持续发力,依托地处东北重工业基地资源优势,构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磨削机器人应用技术及工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不断推进公司由传统装备制造业领域向智能化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

  3、公司逐步落实“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借助自身在电梯等方面多年累积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参与海外相关投资项目,2016年度公司在印度设立合资子公司,主要开展电梯设计、生产、安装、维保及零部件销售等业务。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契机,辐射非洲、中东、东南亚地区。2017年公司计划在东南亚布局海外项目,拓展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持。

  (三)公司发展方向

  1、寻求商业模式的创新。整合代理商资源,打造优质高效的电梯供应和服务平台,分享优势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打造电梯产业全新生态结构;

  2、力图通过市场化和责任经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整梯制造为切入点,对非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全面实现精益市场化运作;

  3、不断细化市场并系统性立体策划推广。聚焦目标市场而不以电梯功能来定义和细分市场,依托典型项目做好细分市场的整体策划推广。通过细分市场多维度的建立品牌地位,逐步提升品牌认知形象,建立品牌优势地位。

  4、加大公建项目的投入力度。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加速的背景下,把握投资性公建项目机遇,从策划到产品进行重点跟踪投入,不断形成公建项目和市场终端良性循环。

  5、加大智能制造技术投入,完善机器人智能磨削技术,逐步进行横向拓展,探寻发展AGV搬运机器人相关技术,研判物流机器人及人机协作战略前景,推动公司高端装备制造转型。

  6、把握军工核电领域发展机遇,立足高精尖智能制造核心,吸收德国先进技术,发扬“工匠精神”,为促进我国国防工业、民生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四)公司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9,898.93万元,负债总额为107,031.91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42,867.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83%。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71.81万元,比上年同期159,337.01万元减少了2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2.78万元,比上年同期11,864.63万元减少了40.89%。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322.04万元,同比157,865.01万元减少22.51%,主要是销售梯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467台,同比减少26.9%;其他业务收入1,649.77万元,同比1,472.00万元增加12.08%,主要是租赁收入增加。

  201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322.0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9,373.31万元,主营业务毛利35.11%,同比35.37%减少0.26%。其中产品毛利率增长了2.01%,主要增长因素:第一,材料价格下降,主要材料成本降低445万元:第二,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曳引机改型降低成本约300万元;第三,销售类型及区域比例变化使整梯毛利升高,销售公共建筑类整梯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升高6.86%,普通住宅比去年同期升高3.87%,经济适用房比去年同期升高2.22%,本期毛利率较高的外销产品所占销售比重上升6.27%;第四,重庆、广东、上海生产基地产销量增长,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运费成本。安装维保毛利率下降了7.87%,主要下降因素:第一、云南政府保障房项目安装毛利较低,由于云南气候及地理环境的特殊性,电梯安装工作难度较大,分包费及现场费用较高,本期验收台数同比增加67%,占全年验收梯量的17.14%;第二、安装总分包合同单价影响,为稳固客户及提高市场竞争力,安装总包单价降低;为提高电梯安装质量及效率,对分包方要求提高,对应分包成本增加,使本期安装毛利降低。

  2016年销售费用17,052.78万元比上年20,804.60万元,下降了18.03%,主要是销售服务费减少1,753.93万元,工资薪酬减少1,182.86万元,招待费减少360.02万元,办公费减少307.49万元,差旅费、广宣费、会议费减少419.45万元。

  2016年管理费用14,903.68万元比上年17,487.44万元,下降了14.77%,主要本期股权激励费用减少1,057.32万元,管理费用税金681.89万元重分类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研发支出减少432万元,差旅费减少140.25万元。

  2016年财务费用比上年-440.53万元,下降了57.54%,主要是本期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五)经营计划

  1、巩固现有市场,同时在地铁、高铁、机场等公建市场发力,努力取得主营业绩突破。

  2、借助和发扬远大的国际市场网络优势,加大海外分子公司的建设力度,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印度、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市场。

  3、加强科特迪瓦、肯尼亚等房地产项目管理,为公司向高端装备制造转型过程提供业绩支撑。

  4、提高产品和服务,以“非标产品标准化”为目标,发现并细化客户需求,通过模块化、参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技术,以标准化的成本提供给客户个性化、定制化产品。组织各地通过标志性项目的建设,带动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提高公司产品的品牌定位。

  5、整合集团在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多年积累,完成电梯核心零配件的自动化,提高产品的信息化率,增大产品的附加值,并提高产品的维保市场份额。并将附加值高的配件产品推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6、整合公司内部各优势产业,借助公司在智能磨削等领域的技术积累,积极争取向国家战略性军工核电、航空高铁、人机协作、物流机器人等领域推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博林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海设立博林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占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6 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第四节”,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田炳福先生、吴粒女士、哈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确定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718,100.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27,834.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205,770.8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070,779.75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保证现金流充裕,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1,000万元、广发银行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沈阳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业务品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期限一年。

  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4月14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16年度监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确定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9,718,100.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27,834.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205,770.8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070,779.75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保证现金流充裕,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未分配利润重点用于经营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康宝华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1,000万元、广发银行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沈阳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业务品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17 年 4 月 14 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了表决。2017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委托加工;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等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1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工程”)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叁佰贰拾玖万捌仟贰佰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铝合金天窗、幕墙、门窗、钢结构、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自动门及户内外遮阳、通风、排烟系统、擦窗机、金属吊船、建筑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幕墙清洗与维护;建筑工程、公社设施内外装饰板及不锈钢装饰板的加工;工业产品配套用机体防护罩的设计、制造、安装;地铁屏蔽门、安全门、自动售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无障碍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光伏玻璃、轻质墙体的设计、制造及安装;环保产品制造及安装。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远大铝业工程,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949,175,000元,净资产为4,373,794,000元,营业收入8,615,208,000元,利润总额22,535,000元,净利润22,092,000元。

  1.2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技电工”)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机、风力发电设备、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电机、防爆电气设备、工业风电、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化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电机及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转动设备、电力电子设备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7,055,145.88元,净资产为181,449,107.27元,营业收入70,317,944.76元,利润总额11,381,452.88,净利润11,381,452.88元。

  1.3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科技园”)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幕墙、电梯、风电、工业住宅、立体车库、环境保护、水处理、机床、电力电子、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农机、现代农业设备、新材料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远大科技园,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34,786,225.79元,净资产为84,101,829.15元,营业收入129,773.12元,利润总额-8,592,188.77,净利润-8,592,188.77元。

  1.4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环境”)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空调净化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空调净化设备制造;环境工程产品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2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48,284,969.28元,净资产为33,283,122.64元,营业收入121,677,271.34元,利润总额2,489,959.37元,净利润2,116,465.46元。

  1.5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金属喷涂”)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万元,营业范围:金属薄板的钣金、粉末静电喷涂、氟碳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加工;幕墙、门窗附件及涂料销售;涂装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0,450,588.65元,净资产为95,462,671.46元,营业收入170,646,491.37元,利润总额3,889,302.12元,净利润3,025,560.59元。

  1.6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住宅”)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营业范围:整体式建筑、整体式卫生间、整体式厨房、建筑配套家具、拼装式建筑构件、复合建筑材料、建筑五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建筑配套电气及附件的安装及销售;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家用电气销售;整体式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工程、城市及乡镇规划设计;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亮化设计;产品包装服务;建筑智能节能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安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241,256.35元,净资产为-36,176,277.13元,营业收入20,677,535.03元,利润总额2,096,379.32元,净利润2,096,379.32元。

  1.7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慧科技”)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佰万元;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服务;建筑幕墙及门窗检测及技术服务;金属结构设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批发、零售;橡塑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新药、中成药品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及技术服务;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卫生洁具、卫浴设施、陶瓷、厨房用具、办公家具、整体淋浴房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装饰五金加工制造。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6,199,885.86元,净资产为113,550,271.22元,营业收入49,866,302.77元,利润总额4,613,525.96元,净利润3,459,690.58元。

  1.8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电子”)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1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机、电机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传动设备、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2,943,168.40元,净资产为39,590,718.75元,营业收入37,248,385.87元,利润总额-6,111,336.96元,净利润-6,111,336.9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铝业工程、科技电工、远大科技园、远大环境、远大金属喷涂、工业住宅、海慧科技、电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5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服务协议、委托加工、技术服务;公司购买商品、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劳务协议等。以上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1公司及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拟与远大铝业工程签署《部件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劳务协议》、《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112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委托我公司加工产品,对方为我公司及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2公司拟与科技电工签署《部件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4696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委托加工、房屋租赁;对方向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拟与科技电工签署《部件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子公司向对方采购商品、委托对方加工产品、向对方租赁厂房,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217万元。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3公司拟与远大科技园签署《产品销售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1458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委托加工,提供服务,房屋租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4公司拟与远大环境签署《委托加工协议》,《产品销售协议》、《产品采购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服务协议》、《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22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对方委托加工产品、劳务、技术服务,采购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5公司拟与远大金属喷涂签署《商品销售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公司向对方销售的部件产品,委托加工;向对方提供服务,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6公司拟与工业住宅签署《产品销售协议》、《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489万元。公司向对方销售的部件产品,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对方提供服务、采购对方产品,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7公司拟与海慧科技签署《产品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公司向对方采购产品,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8公司拟与电力电子签署《产品采购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1504万元。公司向对方采购产品,接受对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非关联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签订提交议案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高科”)出于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子公司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林特”)出于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种类:银行保函、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担保金额不超过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及有关借款审批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智能高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3日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9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动化非标设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1.1智能高科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745,017.30元、负债总额3,630,520.92(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480,520.92元)、净资产29,114,496.38元、营业收入10,805,128.76元、营业利润244,340.93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9,299,426.46元、负债总额2,743,781.43(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593,781.43元)、净资产26,555,645.03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582,216.27元。

  与本公司关系;智能高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2、重庆博林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白桥村18社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穆永旭

  经营范围:乘客电梯制造(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曳引机、调频调压曳引机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插窗机、自动车库、电控柜的销售;金属钣金;金属表面处理。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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