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为26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957,200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87%;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23日。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期)实施有关事项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7年1月18日;

  3、授予价格:28.19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际授予对象为26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5,957,200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0.9887%。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

  上述266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16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中所列人员。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26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1万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8.19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认购,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际授予对象为26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5,957,200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0.9887%。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授予日起2年(24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就该股票分配的股票红利)将被锁定不得转让。

  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年(36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

  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股票上限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3.3%与33.4%,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四、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410ZC0082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2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郭泽义等266位股权激励对象认缴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67,933,468.00元(一亿陆仟柒佰玖拾叁万叁仟肆佰陆拾捌元整),其中:股本5,957,200.00元,资本公积161,976,268.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602,514,884.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602,514,884.00元,已经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2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08,472,084.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608,472,084.00元。

  五、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1月18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3月23日。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2,514,884股变更为608,472,08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0,486,369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602,514,884股的41.57%,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授予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608,472,084股的41.17%。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按授予完成后的最新股本608,472,084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1元;

  3、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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