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3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010号、2016-022号公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24号),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发行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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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详细情况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的披露。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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