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1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7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核准文件后,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7年1月25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7.15%股权和鹤壁丰鹤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现将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2017年2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2次、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号文),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组织实施了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事宜。目前,公司正在申请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二、后续事项

  1. 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新增股份上市;

  2. 公司尚需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购买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股权的现金对价;办理华能沁北12%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3. 公司尚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4.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等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继续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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