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版)

  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将其所间接控制的公司股票共计727,15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6%)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和证券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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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五)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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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股东总户数为68,056户,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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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6年8月5日接到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青岛市公安局送达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青公(经)冻财字[2016]612号)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徐翔的下列财产——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93,154,984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16年8月5日至2018年8月4日。

  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8日,发行人分别收到上交所《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29号)、《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37号),要求公司就第二大股东瑞丽金泽的有关股东与徐翔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进行披露。经发行人自查并向瑞丽金泽及其股东核查后确认:1、瑞丽金泽系依法成立,其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贷款,与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也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2、赵兴龙先生持有瑞丽金泽51%的股权为其自有,其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及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借款,与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也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3、朱向英女士持有瑞丽金泽49%的股权系为徐翔代持。上述回复详情参见公司2016年8月8日、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62)、《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66)全文。瑞丽金泽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冻结,且瑞丽金泽股东朱向英持有的瑞丽金泽股权系为代持,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立案调查或因重大违法行为被采取相关措施,该事件不属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不予许可情形,对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止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4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10家全资孙公司以及1家控股孙公司。

  (一)主要子、孙公司的情况简介

  1、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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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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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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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瑞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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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江苏东方金钰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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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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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惠州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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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腾冲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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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瑞丽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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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盈江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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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江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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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深圳市东方金钰金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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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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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西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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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中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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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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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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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最近一年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情况及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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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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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赵宁先生: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瑞士商学院,MBA。现任云南省青联委员、深圳市人大代表,腾冲县政协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珠宝协会副会长,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市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腾冲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盈江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东方金钰金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宋孝刚先生: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排长、副连长、会计,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理处主任,1988年至 2012 年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刘福民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曾任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现任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简历:

  张兆国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主任。兼任《财会通讯》杂志社主编,武汉工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实证会计学会理事,全国理工科高校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及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学术职务。担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万安娃先生: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岩矿鉴定专业,矿物学博士。曾任地质大学测试中心总工程师,湖北珠宝协会会长,现任地质大学教授。擅长珠宝玉器鉴定及评估。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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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李春江先生:出生于1949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香兰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持有宝石及钻石鉴定师资格证书、珠宝玉石消费专家证书。现任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

  周凡鹭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文学学士。2008年-2015年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盐田支行、景田支行,现任职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总裁1名,由赵宁担任;副总裁8名,由尹梦葶、杨媛媛、姜平、高国旭、彭卓义、雷军、王志昊、曹霞担任;财务总监1名,由宋孝刚担任;刘雅清任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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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赵宁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瑞士商学院,MBA。现任云南省青联委员、深圳市人大代表,腾冲县政协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珠宝协会副会长,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腾冲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盈江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东方金钰金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尹梦葶女士: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英国杜伦大学,研究生学位。2007年就职于杭州钢铁集团—浙江富春贸易公司,2010年8月起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

  杨媛媛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1年任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姜平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持有宝石及钻石鉴定师资格证书、珠宝玉石消费专家证书。现任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国旭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解放军某部队战士,云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珠宝部经理,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彭卓义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湖南大学英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高级工商管理班结业,注册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深圳技师学院珠宝首饰专业顾问委员会委员,2002年任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直属深圳市金森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任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任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雷军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毕业于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曾任解放军某部军训部参谋、室主任、政治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宋孝刚先生:195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排长、副连长、会计,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理处主任,1988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刘雅清女士: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昊先生: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专业。2009年就职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就职于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霞女士: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裁助理,华昌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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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公司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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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形。

  五、发行人所在的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采购和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黄金金条、黄金(镶嵌)饰品等,随着公司珠宝4.0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逐步搭建“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拓展,从翡翠、黄金等珠宝产品的购销领域拓展到珠宝行业互联网信息分享及综合金融服务领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2016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等文件,公司属于“C制造业”大类中的“C41其他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J6639);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服务所处行业属于“货币金融服务”(J66)。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属行业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1)进行珠宝首饰相关政策调研,拟定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行政管理法规、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2)负责珠宝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3)承担各种珠宝首饰的委托检验;(4)进行与珠宝首饰业相关的各种技术培训;(5)组织珠宝首饰、工艺品的评估工作;(6)收集与发布国内外珠宝玉石首饰信息;(7)实施执(职)业资格考核和技能鉴定;(8)开展国内外珠宝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面向公众普及珠宝文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的主管部门为银监会,根据2015年7月央行会同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网络金融服务予以具体规定,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行业的自律组织。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界定了网络借贷的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络借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对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合法的网络借贷业务和创新活动予以支持和保护;二是确立了网络借贷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监管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业务活动实施行为监管,制定网络借贷业务活动监管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的机构监管,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三是明确了网络借贷业务规则,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该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的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旨在对打着网络借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四是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防范平台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守风险底线。同时,为防止信贷集中度风险,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实现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引导网络借贷机构遵循小额分散原则,避免刑事执法混乱,规范行业乱象,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机构及不同网络借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五是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该规定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络借贷经营环境。规定网络借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定期披露网络借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公布,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16年10月13日,为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整治方案简要解读:第一与近期推进的一系列互金监管新规相呼应,借整治工作契机推进新规落地;第二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及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打击互金对炒作型房地产的资金支持;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加强资金监测,扼住互金整治的命门;第四强调穿透式监管,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第五国务院牵头表明监管决心,央行联合十几个部委协同作战,同时权责分工也非常清晰,股权众筹归证监会管、P2P由银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则由保监会负责等。

  2、行业监督及行业自律

  公司所处行业的质量监督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法授权国家级珠宝玉石专业质检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原中国宝玉石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1年,其主要职责是:(1)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前期论证;(3)做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工艺创新、设计创新,实施名牌培育工程;(4)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指导,协助政府加强对珠宝市场的宏观调控与指导监督,严格行业管理,进行行业自律;(5)开展珠宝玉石首饰科学技术研究及鉴定评估;(6)组织开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培训工作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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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的行业市场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我国珠宝首饰行业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珠宝首饰具有用于个人佩戴及环境景观布置、安放装饰等功用,其中蕴含了财富、文化、理念等,既可以满足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又可以满足人们对文化、精神理念等的需要。在中国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大背景下,对珠宝首饰的消费欲望也不断增强,珠宝首饰成为与住房、汽车并列的三大消费支出之一。

  2009-2015年中国珠宝行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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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产业信息网整理)

  2004-2015年我国珠宝首饰零售市场规模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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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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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中国产业信息网整理)

  公司“互联网+”珠宝产业致力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居间服务。各行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非常旺盛,大量网络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发展起来。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9月,正常运营网络金融平台已有2,202家,网络金融行业整体成交量达14,110亿元,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至7,130.42亿元,环比8月底增加了4.81%。将超过英、美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2、行业细分市场

  (1)黄金珠宝行业从“黄金十年”到“成熟发展”

  受益于政策开放、金价上涨、渠道扩张和消费升级,黄金珠宝是我国过去10多年来增长最快的消费品类之一。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数据,中国金银珠宝类零售总额已从2006年的1,600亿元发展到2014年的5,000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7%,我国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珠宝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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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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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Wind,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基于婚姻所具有的特点,黄金、钻石产品等与婚礼有关的珠宝首饰产品同婚庆市场的增长息息相关。1981年至1990年间,中国出现了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生育高峰,该期间的人口出生率在1987年达到23.3%。的峰值,9年间净增人口1.43亿,而80年代出生的人群现已普遍步入了结婚年龄。自2008年以来,中国每年登记结婚数量均超过1,000万对且保持增长态势,婚庆市场的增长潜力未来也将给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带来巨大的推动力。近年来中国每年登记结婚数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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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民政部)

  (2)翡翠玉石珠宝市场

  我国是有着“玉文化”情结的国家,自古以来人们对玉非常崇拜,视之为吉祥与财富的象征,素有的“黄金有价玉无价”及战国时期的“和氏壁”即是很好的证明。珠宝级的翡翠原产于缅甸,清中期以前,一直不为以尚白为主的中国玉文化所接受,翡翠饰品自从明末清初翡翠大量传入中国,受到宫廷的推崇才迅速得到当时上流社会的青睐,把中国传统玉石文化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自乾隆开始,满清皇室非常崇尚翡翠,官宦和商贾以翡翠收藏的丰俭来衡量财势,由此翡翠身价百倍,成为玉中极品。慈禧太后殉葬的珠宝中就有很多翡翠饰品,如西瓜、荷叶、白菜、玉佛等,今天都已成为无价之宝。

  根据《翡翠收藏入门百科》(吉林出版集团,郭颖著),翡翠的产地在缅甸,但是其主要市场却在中国,每年有90%以上的翡翠原料由中国内地买家买走,占比80%以上的首饰、摆件等翡翠制成品的加工在中国完成,翡翠首饰的主要消费市场也在中国内地和香港,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高档翡翠市场。2001年以来,翡翠逐渐成为玉石消费的主体。由于翡翠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加上近年来缅甸政府对于翡翠原石出口的管制愈加严格,翡翠价格不断攀升,高档翡翠更是因资源稀缺,成交价屡屡创出新高。

  (3)“互联网+”珠宝产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个体工商户4,436.29万户,合计占工商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94.15%,小微企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珠宝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大批中小型珠宝商户的出现,而该部分中小型商户的资金需求有显著小、频、急的特点。此外,珠宝种类多样且差异化明显,合理估值及处置变现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知识和融通渠道,导致银行对个性化珠宝抵押认可度低。以上原因与珠宝行业资金密集的特点结合,导致大部分小型珠宝商户面临着金融抑制的环境,严重制约了行业的稳定发展。

  发行人作为一家以经营翡翠为主业的珠宝类上市公司,凭借其较强的市场公信力、严格的风控措施、雄厚的资金实力及专业的管理团队为中小微珠宝企业、珠宝客户、投资者提供其他多元化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服务。

  (四)发行人的竞争情况

  1、发行人行业地位

  (1)翡翠领域

  发行人经营翡翠业务多年,是国内第一家以经营翡翠为主业的珠宝类上市公司,在业内享有盛誉和较高的知名度,曾获得过“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驰名品牌”、“中国翡翠业第一家”、“中国翡翠业著名品牌”等称号。

  发行人在翡翠原材料采购方面极具优势,是国内知名的翡翠原材料供应商,储备有较为丰富的中高档翡翠原材料,对国内翡翠原材料市场,特别是高档翡翠原材料市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发行人拥有以赵兴龙先生为代表的一批翡翠鉴定专家,对翡翠原石的鉴定在业内享有很高声望。

  (2)黄金领域

  近年来,发行人通过取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许黄金摆件类福娃生产商资格、2010年广州亚运会贵金属特许生产商资格以及与北京珠宝中心开展战略合作等一系列运作,在黄金领域逐渐形成较高影响力。

  (3)网络金融领域

  金钰网络2015年成立,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领域里唯一从事翡翠类企业融资的。网络金融服务业务作为一家中介服务平台,以收取信息服务费为盈利模式。通过平台筛选出优质的项目后,借款人在平台上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平台向交易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目前,平台通过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由于平台尚处于发展上升阶段,暂未向出借人收取信息服务费。金钰网络2015年度无逾期、公司垫款的借款项目。虽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但金钰网络正处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考虑到企业选择的行业是唯一以翡翠类为标的物的互联网金融居间服务平台,发行人网络金融服务发展前景较好。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1)翡翠领域

  ①昆明七彩云南(国际)翡翠珠宝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是一家翡翠开石、科研、设计、生产、销售、连锁经营一体化的公司。

  ②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一家集原材料进口、加工、镶嵌、设计、零售以及品牌建设为一体的珠宝企业。

  ③香港健兴利珠宝集团。该集团创建于1992年,主要经营翡翠饰品、摆件、挂件等,同时兼营珍珠、钻石、彩色宝石等珠宝产品,业务遍及香港、台湾及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地区,该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沈阳等地设有营业网点及合作伙伴近二十家。

  ④上海张铁军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新三板挂牌(代码:831568.OC)。该公司创办于1978年,于2004年发展为集采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珠宝翡翠综合性集团公司,拥有珠玉汇市、大师玉雕、聚宝堂、泰运珠宝、艺博园玉雕等知名企业,2015年营业收入为50,559.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11.07万元。

  (2)黄金领域

  ①上海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国内知名珠宝首饰品牌,目前已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12.SH),主要经营黄金珠宝首饰和其他珠宝首饰。该公司以上海为基地、苏浙皖三省为核心市场,主要通过自营银楼、加盟银楼、总经销和经销商等多重渠道,建立其销售网络。2015年营业收入为3,571,237.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735.17万元。

  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目前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74.SZ),主要经营黄金饰品、铂金饰品以及镶嵌饰品,以江浙、京津、辽川为核心市场,初步建立了全国性销售网络。2015年营业收入为523,96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29.86万元。

  ③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45.SZ),主要经营K金珠宝首饰,产品还有铂金珠宝首饰和其它珠宝首饰,核心业务是对“潮宏基”和“VENTI”两个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2015年营业收入为269,07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532.69万元。

  (3)网络金融领域

  ①珠宝贷系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借贷服务平台,于2014年6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3亿元,该平台由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14家国内珠宝龙头企业共同投资成立。截止2016年12月15日,珠宝贷成交量达到686,342.00万元,贷款余额达到107,488万元,排名23位。

  ②珠宝盒子系青岛珠宝盒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于2015年在青岛市李沧区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截止2016年12月15日,累计成交量2,907.58万元。

  ③珠宝e贷系北京中艺神州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借贷服务平台,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5年11月上线。(注:网络金融领域的数据来源于网贷之家。)

  3、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竞争优势

  ①品牌优势

  由于大部分珠宝首饰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加上珠宝首饰的价格不菲,消费者在选购时更青睐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上述特点在国内黄金首饰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国内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品牌历史是否悠久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意愿的重要因素。知名珠宝首饰企业品牌的建立需要相对较长时间和大量文化的沉淀,行业的品牌壁垒很高。

  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以经营翡翠为主业的珠宝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86.SH),综合实力较强,在业内享有盛誉和较高的知名度,曾获得过“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驰名品牌”、“中国翡翠业第一家”、“中国翡翠业著名品牌”等称号。发行人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贵金属产品的特许生产商,在翡翠珠宝玉石业有较大的影响力。

  基于东方金钰打造的珠宝类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具有天然的信任基础,凭借其较强的公信力立足于珠宝市场的金钰网络,更易获得投资人的青睐。

  ②翡翠原材料采购和储备优势

  发行人在翡翠行业发展多年,作为国内主要的翡翠原材料供应商,与众多翡翠贸易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及时获取货源信息、挑选货品的优势,对国内翡翠原材料市场特别是高端原材料市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翡翠原材料作为稀缺性矿产资源,面临着资源减少、需求增加的局面。特别是中高档翡翠原材料,近年来产出日益减少、价格飞涨,供不应求的特点更加明显。

  发行人作为国内第一家经营翡翠产品为主的上市公司,近年来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中高档翡翠原材料前瞻性储备,使得公司的翡翠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都极具竞争优势,为发行人翡翠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③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优势

  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团队由一批年富力强、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的翡翠玉石行业、珠宝行业专业人员组成,主要成员长期从事翡翠玉石销售和珠宝首饰销售工作,经验丰富,对行业发展有深入的见地,对珠宝首饰零售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清晰的了解。

  此外,发行人在翡翠原石鉴定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与黄金、钻石不同,对于翡翠原石品质鉴定目前尚无标准化操作方式,因此对于原石价值的判断,翡翠原石采购者应具备深厚的玉石行业知识、精准的估值鉴定能力以及丰富的估值鉴定经验。发行人拥有一批以赵兴龙先生为代表的翡翠鉴定专家,在鉴定翡翠原石价值方面在业内享有很高声望。

  ④公司在网络金融领域搭建了一套严格、完善的风控体系,根据业务特性制定了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积极利用外部尽职调查程序,进行双重验证以防范风险,保障上线产品的安全性,为有投资理财需求的客户和有融资贷款需求的珠宝中小商户提供珠宝行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向以珠宝抵押的借款人提供珠宝鉴定、评估服务。金钰网络公司率先树立行业标杆,不提供增信服务,不设立资金池、不存在非法集资情形,亦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2)发行人竞争劣势

  ①融资渠道单一

  珠宝首饰企业在上游原材料采购和下游销售网络建立与铺货都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快速扩大规模和实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大部分珠宝首饰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银行贷款虽然保证了企业正常业务发展,但过多银行贷款给企业带来了较重的财务费用,侵蚀了部分营业利润,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实现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因此融资渠道单一是珠宝首饰行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

  目前,发行人开展业务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相对单一。银行贷款规模较大,增加了发行人财务成本和流动性风险。尽管发行人在翡翠行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资金方面的劣势,若要继续将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势在必行。仅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发行人未来发展会受到限制。

  ②营销网络布局尚不完善

  销售网络竞争已成为中国珠宝首饰行业中竞争最为激烈的环节,建立良好的销售网络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品牌的认知度。尤其是品牌旗舰店的建设,非常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同时,销售渠道也是珠宝首饰行业中增值幅度最大的环节。因此,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珠宝首饰企业通过扩张并完善终端销售网络以掌握销售的主动权。近年来,发行人确立了“以深圳为创意设计和整合珠宝产业链的总部基地、以北京为一线城市销售模式的运营管理中心、徐州为二三线城市销售模式的运营管理中心,最终形成公司1+10+N的战略发展格局”的发展规划,并加大了营销网络建设的投资,营销网络布局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其他珠宝首饰行业内知名公司相比,发行人的自营店和加盟店数量较少,销售渠道建设比较滞后,限制了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采购和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黄金金条、黄金(镶嵌)饰品等,随着公司珠宝4.0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逐步搭建“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拓展,从翡翠、黄金等珠宝产品的购销增加珠宝行业互联网信息分享及综合金融服务。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珠宝首饰业务的范围包括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采购和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黄金金条、黄金(镶嵌)饰品等。随着“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公司主营范围扩大至网络金融领域,金钰网络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提供商,为有投资理财需求的客户和有融资贷款需求的珠宝中小商户提供珠宝行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向以珠宝抵押的借款人提供珠宝鉴定、估值服务。公司将获取一定的融资服务费收入。

  1、珠宝首饰类业务主要的产品包括:

  (1)翡翠原石

  翡翠原石是指从翡翠矿山的场口开采出来,未经过加工的翡翠原料,通常称为翡翠毛料。翡翠原石的种类有很多,例如:老坑种翡翠,白底青翡翠,花青翡翠等。翡翠原石可以用来制作成翡翠成品,也可通过协议转让及拍卖等方式流通。

  (2)翡翠成品

  翡翠成品主要分为首饰类、摆件类和佛教文化类三大类。首饰类主要包括手镯、戒面、项链、耳坠及挂件;摆件类主要包括山水摆件、花卉摆件、人物摆件、器皿摆件和虫兽摆件;佛教文化类主要包括弥勒佛、观音菩萨、济公活佛、十二生肖的佛家守护神等。公司翡翠类产品包括翡翠挂件、手镯、把件、玉雕摆件等,部分代表产品如下:

  1)翡翠挂件

  翡翠挂件通常是选取材质比较好的翡翠进行雕刻制作。对选料要求相对容易,可制作的产品种类丰富多样,一些题材往往包含各自吉利的寓意。主要包括:观音、佛像一类,表示佛保平安;有动物一类,鱼代表年年有余;蝙蝠的蝠字与 福字谐音,代表福气;五福代表福、禄、寿、喜、财;貔貅代表招财辟邪;如意表示万事如意;葫芦代表大吉大利;竹节表示节节高升;平安扣表示扣住幸福,扣住平安,岁岁平安,平安万福;路路通代表事事亨通;树叶意在事业发达旺盛。翡翠挂件多种多样的题材适合各类消费人群。

  2)翡翠手镯

  翡翠手镯的选料要求相对较高,价值相对于同级别的翡翠挂件要高,尤其是满绿手镯更是价格不菲。翡翠手镯大致可分为圆杆圆镯,扁杆圆镯,贵妃镯(圈 口为椭圆形)适合各类人群佩戴。

  3)翡翠把件

  单个把玩件比翡翠挂件要大一些,主要置于手中把玩,或是配在腰间,相对更适合男士人群,其题材也如翡翠挂件丰富多样。

  4)翡翠珠链

  翡翠珠链由一粒粒相似的色泽均匀的珠子串联而成。为了协调,一般取自同一块翡翠原料。根据个人喜好,一般可串成手链佩戴于手上;也可串成颈链或项链佩戴于头颈;还可串成长的佛珠。

  5)翡翠玉雕

  玉雕摆件多半用相对大的翡翠原料进行雕刻,相对更注重雕刻工艺,主要用于摆放、装饰。

  (3)黄金金条

  发行人经营的黄金金条主要包括:贺岁金条、主题纪念金条、生肖金条等几大系列,重量从10克到1,000克不等。

  (4)黄金(镶嵌)饰品

  为吸引客流、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发行人销售黄金饰品。黄金具有熔点高、手感沉甸、韧性和延展性好的特点,一直是世界各族人民崇尚的高贵饰品。此外,黄金饰品还具有特殊的保值功能,且变现较容易,因此黄金饰品是一种融合了观赏、实用与保值等多重功能的特殊贵金属饰品。发行人经营的黄金(镶嵌)饰品主要包括:黄金首饰、K金饰品、铂金饰品、铸金摆件等。发行人根据主要节假日、婚庆和贺岁等主题推出新款,每年推出多款产品。

  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业务

  网络金融平台属于融资信息中介,主要为融资方与投资方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居间信息服务。收入来源为向融资方收取的信息中介服务费,因目前仍在市场推广阶段,故向融资方的收费标准略低于正常收费标准。金钰网络制订了《项目管理制度》、《网贷业务操作细则》、《东方金钰网络贷款平台信息披露指引》、《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制度》、《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抵质押物品管理制度》、《借款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风险预警制度》等制度,明确约定了金钰网络项目运营管理、审核流程、决策机制、退出程序、网络贷款平台业务范围、合格借款人标准、风险控制、抵(质)押物价值认定及管理、展期及逾期处理办法、网络贷款平台信息披露内容及原则、客户信息资料保管、贷后管理、逾期项目处理办法及程序、风险预警等各方面内容。

  针对网络金融服务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如下:

  (1)东方金钰在珠宝玉石的行业经营历史较长,已经形成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围绕东方金钰主营业务,依托珠宝玉石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从原料挑选、打磨切割、设计加工、批发零售等珠宝玉石全产业链均积累了大量经营和和合作客户,且对有借款需求的上下游优质企业,可以从业内的角度,充分分析借款企业的信誉、口碑、经营现状、资金需求等真实信息,筛选出更优质的企业。

  金钰网络明确自身定位,将始终围绕东方金钰现有优势开展业务,充分依托现有的珠宝玉石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杜绝对其他非主营业务领域经营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降低了金钰网络的整体风险,避免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客户基础差的情况。

  (2)严格专家组评审制度,对质押品合理估值。平台拥有国内知名珠宝翡翠鉴定评估大师、北京特级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等组成的珠宝鉴定评估专家组,其中内部专家4名、外部专家6名,为每一个项目的质押物鉴定评估,从专业的角度对质押物的真实价值做出准确判断,保护投资者利益。

  (3)融资方法定代表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理控制质押率。平台所有项目均由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次借款做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此外,在抵质押物合理估值的基础上,平台严格控制质押率,所有项目质押率均在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四十以下,通过以上双重措施共同确保债权的实现。

  (4)合理尽调,审核融资方资质平台还对借款企业进行整体尽职调查,收集核实借款人基本情况、股东情况、经营规模、资金流水等信息,从每笔业务受理借款申请开始,对资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资金用途、财务状况、还款能力、法律关系多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

  金钰网络已依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精神,在每笔项目标的公开发布前,针对以下内容开展独立尽调:①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与平台方关联关系、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②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情况、担保情况;③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④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如其他国家主管机关发布或更新其他监管意见,金钰网络将依照最新监管意见从严执行。

  此外,公司正与国内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洽谈,拟聘请上述律所对东方金钰网络服务平台发布的全部项目标的定期进行法律风险核查,进一步提升平台公信力。

  (5)控制单一客户借款余额。金钰网络通过控制单一客户借款余额,避免项目风险集中,降低潜在风险。

  (6)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金钰网络制定了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已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于2015年12月14日就资金托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资金存款合作银行,为了促进双方的业务合作,双方将进一步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全面施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款,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不提供增信服务,不存在非法集资情形,未设立资金池,亦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7)贷后质押品管理。在资金风险的保证上,公司在原有风控系统基础上,加入了质押品风险预警制度,《动产质押合同》第六条规定:“三、每三个月对质押物是否存在价值大幅下跌情况作出判断,如出现风险,重新安排评估并要求甲方补足质押物。”

  (8)持续监督跟踪,保障投资安全。在借款到位发放后,平台对借款人各类经营活动将进行持续监督,实时了解借款方经营状况,在必要时启动风险应急措施,保障投资安全。《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三)凡以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无论贷款金额大小,应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门依据日常对贷款客户的监控情况以及客户的风险程度,可对单个贷款客户或单个贷款业务种类适当增加贷后检查的频率。应每三个月对质押物是否存在价值大幅下跌情况作出判断,如出现风险,重新评估并要求补足质押物。”

  (9)融资项目出现违约时,平台的救济措施及风险:

  ①每个项目在偿还本金或者利息前1个月,平台工作人员会以短信、电话、上门通知等方式与借款人沟通,实时了解借款人的情况。②一旦融资项目出现违约,金钰网络将及时处置项目所对应的质押物。东方金钰作为珠宝翡翠行业的领军企业,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多年从业经验与行业资源,能够实现担保物快速变现,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③平台将追究企业法人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金钰网络《借款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如下:

  (1)设立情况

  金钰网络设立于2015年4月17日,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创新性,在设立之初即已确立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借款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亦是其中之一。

  (2)制度内容

  代偿触发情形:项目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金钰网络根据规定条款履行代偿责任。

  代偿执行程序:首先,项目经理确认借款到期且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后,应向总经理申请代偿款项;其次,项目预期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欠款事实、本息金额、借款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催收情况、未还款原因分析等、反担保措施及现状。最后,风险处置委员会批准后履行代偿及后续追偿。

  代偿项目的追偿:代偿项目的追偿坚持“及时快捷、认真高效、抓住要害、宽严相济”的原则,选定追偿方式;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并监督执行、申请执行债务人资产、诉讼或仲裁。

  担保赔付损失确认:借款人或担保人仍在经营但因受到重大不利情形影响,已一年以上不能归还借款且无其他还款保证的、代偿后通过强制执行或借款人破产清算后仍无法还款且担保人也无力偿还的可确认为担保赔付损失。在经金钰网络内部审批程序后,核销该损失;但“账消债留”,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3)执行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金钰网络提供信息服务的144个项目运行良好,融资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归还本金,均未出现逾期的情况。且自金钰网络成立至2015年7月,因未出现逾期情形,该制度并未被触发、适用。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其第八条明确规定:“(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金钰网络根据该指导意见,再次明确金钰网络的平台定位,即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而非资金中介,不对融资方提供增信、担保、代偿服务。

  2015年8月至今,金钰网络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已经停止执行该制度。目前,金钰网络已经按照相关监管规范,梳理风险控制制度与措施,拟将与监管意见不符的部分修改或废弃。

  综上,金钰网络在开展网络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业务过程中不存在代偿义务的可能性;金钰网络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项目运营良好,实际亦不存在代偿的情形。

  同时,金钰网络制定了《东方金钰网站服务协议》,对于网站用户资格、网站服务内容、交易管理及费用、资金管理、电子合同的签订、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协议终止及账户的暂停、终止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在注册成为网站用户时必须阅读及同意服务协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平台主要系提供审核借贷方的借款需求向合适的投资者推荐投资项目的居间信息服务,主要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资金的收付、结算以及相关交易管理、账户管理服务系由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02933000017,业务类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的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负责,实现了用户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完全隔离,用户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充分保障投资人的资金与交易安全。同时,金钰网络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资金存款合作银行,为了促进双方的业务合作,双方将进一步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全面施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款,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不提供增信服务,不存在非法集资情形,未设立资金池,亦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金钰网络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及运营情况是否合规做了全面的梳理,确认金钰网络:(1)不存在自融或变相自融的情形;(2)不存在对借款提供担保,也不承诺保本保息的情形;(3)不存在设立资金池,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流转的情形;(4)不存在线下营销的情形;(5)不存在违规发放贷款的情形;(6)不存在借款项目期限拆分的情形;(7)不存在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的情形;(8)不存违规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的情形;(9)按照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修改了信息披露制度、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已经做到合法合规;(10)不存在虚构借款人及借款标的、夸大或误导宣传等情形;(11)严格审查借款客户是否存在借款用途投向股票等高风险证券市场,确保资金用途合规;(12)不存在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情形;(13)目前,借款标的数额过大,已开展积极的业务调整,确保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颁布实施的12个月的宽限期内实现借款标的数额合规。

  鉴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上的借款余额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并要求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存量业务进行整改,金钰网络与债务人、担保人等多方协商寻求符合监管要求的整改方法,由于债务人无法筹措资金提前结清相应平台业务,金钰网络与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签订《合作协议》,金钰网络及其平台上的债权人、债务人等与深圳中睿泰信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发行人、金钰网络、兴龙实业及赵宁先生等与中睿泰信拟签订《差额补足协议》,对金钰网络平台上的存量债权进行调整,计划将金钰网络的存量债权及其对应的担保权利转让给中睿泰信,同时公司、金钰网络、兴龙实业及赵宁先生等拟对中睿泰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17年1月25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方金钰网络金融签署相关债权性资产转让协议及公司为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2,802.36万元、454,255.27万元、866,060.08万元和496,340.9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92,664.46万元、453,658.16万元、865,521.04万元和495,833.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9.98%、99.87%、99.94%和99.90%。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包装物销售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渠道建设取得积极明显效果,产品销售总体呈现增长态势,各类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金条业务

  2014年,因黄金价格低迷市场黄金金条投资和消费需求下降,发行人金条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2.43%,引起营业收入下滑。2015年,受美国经济回暖及加息预期影响,黄金价格波动较大,部分已预付50%货款并锁定销售价格的黄金类客户为规避金价大幅波动集中提货,导致金条销量增加,发行人全年销售金条33,975.72千克,较2014年增加17,063.97千克,增长率达100.90%。2016年前三季度,受美元阶段性见顶、加息预期推迟以及英国脱欧的影响,黄金价格持续回升,导致金条销量同比有所增加。

  2)黄金(镶嵌)饰品业务

  发行人业务重心主要集中在金条方面,黄金(镶嵌)饰品的采购和销售规模较小。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一方面以批发业务为主。因2014年市场金条需求减弱,发行人相应调整业务结构,成立子公司金饰珠宝,加大黄金(镶嵌)饰品业务的投入、加强渠道建设,黄金(镶嵌)饰品销售额逐步提高。因此,2015年黄金(镶嵌)饰品的销售增长迅速,较上一年增长299.96%。2016年前三季度,发行人实现黄金(镶嵌)饰品收入0.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发行人的下游客户前期铺货较多,导致本期提货较少所致。

  3)翡翠原石业务

  翡翠原石多数单位货值较高,受下游采购商需求变动的影响,交易波动性较大。2015年年初缅甸北部战乱影响,翡翠开采受到一定影响,且部分缅甸翡翠商急于销售库存原石,导致翡翠原石价格增速放缓,国内部分珠宝商借机扩大采购规模,带动了发行人翡翠原石业务发展。2015年较2014年,增长206.18%,增速明显。

  4)翡翠成品业务

  发行人翡翠成品主要通过批发方式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翡翠成品销售规模变动主要受到下游采购商需求变动的影响。2013年开始翡翠成品市场增长放缓,导致发行人销售规模下降了39.48%。2014年低端翡翠成品市场持续低迷,高端市场的需求相对突出;2015年受宏观经济低迷的影响,翡翠成品的销售进一步萎缩,同比减少36.81%;2016年前三季度销售明显回暖,高端翡翠市场出现了恢复性增长,销售额已接近2015年全年销售额的两倍。

  5)网络金融服务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平台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为投融资双方提供网络金融居间服务,2015年网络金融服务业务收入1,585.4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0.18%,2016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此项业务的比重有所上升。2016年前三季度,金钰网络代收标的款111,500.00万元、代付标的款111,500.00万元,代收客户还款94,500.00万元、代付客户还款94,500.00万元,代收利息款4,843.75万元、代付利息款6,849.44元,前期代付利息多,因前期标的利息全额收取后,再逐月支付。报告期内发布借款项目144个,金额总计为216,580.56万元,借款用于融资方购买珠宝原料、企业资金周转。注册客户数量24,428位,活跃用户比例35.01%左右。主要融资方均为珠宝、玉石企业,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项目。

  经核查,金钰网络主要借款客户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钰网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商,融资方提供抵质押物为其融资项目提供担保,金钰网络并不对投资方、融资方提供担保;且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金钰网络借款账户与发行人自有账户独立管理,不存在混同情形。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珠宝玉石及首饰采购成本、黄金金条及饰品采购成本、网络金融服务成本。黄金原料为发行人主要采购的原材料。

  4、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黄金类产品和翡翠类产品两个领域,黄金类产品业务因黄金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具有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利润主要源于加工环节,毛利率较低,主要通过提高周转率提升盈利能力,而翡翠产品具有较强的稀缺性且同质性较弱,专业性要求更高,利润空间较大,主要通过获取高品质产品提升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5%、6.67%、8.74%和13.69%。2016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3.69%,较2015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8.74%上升4.95个百分点,主要系黄金金条及饰品受2016年国际金价上涨影响,毛利率上升所致。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生产和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发行人的黄金业务周转率较高,并且占主营业务的80%以上。2015年5月之前,发行人未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通过有资格的单位代理采购黄金原料。之后,发行人获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直接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黄金原料。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占比从2013年到2015年逐年减少,依次为68.31%、39.37%、30.21%。2013年到2015年,第一大客户占比从22.33%减少至7.80%,公司对前五大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前五大销售客户主要为购买黄金类产品的客户,由于公司黄金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的批发业务,下游的客户中自然人客户占比较大,主要系行业内从事批发业务的个人客户较多,符合公司的经营背景和经营环境,采购发行人商品主要用于批发和生产加工及展厅铺货,个人客户在采购产品时的定价标准和流程与单位客户相同,定价依据提货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挂牌价加上一定的加工费,价格公允。公司针对单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的情形,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包括拓展新客户以及加大对公司客户的推广力度以降低单一客户依赖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主要采取自营模式及联营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辅以品牌加盟销售。发行人业务模式以自营为主,占比保持在70%左右。

  3、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包括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黄金原材料和黄金(镶嵌)饰品,具体的采购模式如下:

  1)翡翠原石

  ■

  发行人采购中心是采购业务的负责部门,制定翡翠原石的采购计划,并由翡翠原石采购评审委员会审批,由现场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①采购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成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原石采购经验,采购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总裁提名,报董事长审批,依据公司管理要求独立进行可行性评估、定价,并形成书面意见;就所评估的交易接受股东、董事会质询。

  ②现场采购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采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2人。

  ③现场采购时,对单件翡翠原石采购不超过500万元的,由现场采购小组报公司总裁批准;对单件翡翠原石采购超过500万元的,由现场采购小组提出书面采购意见后,报采购评审委员会审批。

  ④翡翠原石送到发行人仓库后,仓库人员及负责人对采购标识,照片等进行核对,确认所送翡翠原石为现场购入的原石后,办理入库手续。

  ⑤财务中心在核验翡翠原石的采购合同、入库单等原始凭证后,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

  翡翠原石是缅甸重要的矿产资源,缅甸政府对翡翠原石的开采、销售和出口实行严格的管制,主要规定如下:翡翠、宝石的勘探、生产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外国个人或发行人不得通过在缅甸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发行人用以勘探、开采翡翠原石并出口;外国个人或发行人可以通过缅甸公盘购买翡翠原石,除缅甸公盘外,外国个人或发行人不得直接从缅甸翡翠经营者处购买翡翠原石并出口;缅甸公盘的组织者为缅甸矿业部,常设办事机构为玉石交易会中心委员会。玉石竞卖商可接受玉石交易会中心委员会、外国玉石协会、缅甸大使馆和领事馆的邀请参加公盘。受邀请的竞买商需要向玉石交易会中心委员会缴纳保证金并进行注册后参加公盘。翡翠原石在设定交易底价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确定成交价格。玉石竞买商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其购买的翡翠原石价款,由于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交易价款需支付至缅甸矿业部珠宝局设立的欧元账户。缅甸政府每年会举办两到三次公盘进行玉石交易,这是翡翠原料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正规渠道,矿区的老板将开采的原石投入市场,中国国内的翡翠商到场参加竞标。在最近几次公盘竞标中,原石的质量有所下降,公盘交易量萎缩,缅甸玉石供应的源头有收紧趋势。毛料来源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国内玉石商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一直重视优质原石采购和储备,考虑到可能面临的缅甸政局变化及翡翠原石出口政策变化,发行人进行原石的计划性储备,发行人目前的原石储备量较高。同时,发行人拟通过精细原石用料、提升设计水平以提高成品价值。

  发行人的翡翠原石库存政策,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条件综合考虑目前的库存水平是否符合发行人的经营规划,并进行适当调整:(1)待采购商品的品质:国际市场上,发行人通过贸易公司或国内交易市场间接采购缅甸公盘供应的翡翠原石,每次公盘所提供的原石品质存在不确定性,故发行人会依据采购小组专家的意见,根据每次公盘原石的质量决定采购数量。(2)现有的库存水平及储备订单数量:发行人业务部门及仓储部门根据现有的库存水平、储备订单数量及销售计划,对库存量进行评估后确定采购数量。(3)发行人的资金安排:为充分发挥发行人在原石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发行人的原石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中、高档原石,采购单价较高,发行人会结合自身的资金安排选择合适的采购时点。

  目前,发行人翡翠原石采购的结算方式主要为: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每笔业务的结算方式,一般为7-30日的信用期。

  2)黄金原材料

  ■

  通过金交所会员单位向金交所采购现货: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向金交所采购黄金原材料;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取得金交所会员资格,此后可直接向金交所采购黄金原材料。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通过金交所采购的黄金原材料金额分别为508,474.34万元、305,034.73万元、608,276.34万元以及328,503.25元。

  通过黄金租借业务采购:发行人通过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协议的形式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发行人向银行借入黄金原材料组织生产;当租借到期后,发行人将等质等量的黄金实物归还银行,同时按照一定的租借利率支付租息。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度,发行人用于饰品加工及投资金条零售的借入黄金总成本为分别为4,714.60万元、32,348.98万元以及39,785.46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不存在用于饰品加工及投资金条零售的借入黄金的情况。发行人租赁黄金并提料的行为与一般性采购行为存在下述差异:发行人租入黄金进行加工销售,到期时需归还,属于广义上的融资性行为。故在统计采购规模时,未将该上述借入原材料部分计算在内。

  通过黄金T+D延期交易业务采购:发行人通过与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签订《贵金属代理交易合同》,开展黄金T+D延期交易业务。交易时,发行人可以选择通过远程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或者现场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下达指令的,公司所有成交单据及清算单据可以通过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网站、交易系统打印或传真获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交易时,发行人还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下达应急交易指令。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利用黄金T+D延期交易业务进行风险对冲,暂不存在采用该种方式进行采购的情形。

  2016年9月末,发行人通过银行借金业务借入黄金余额为127,451.21万元,其中通过远期协议锁价金额为115,544.63万元,锁价比例为90.66%;借入黄金未锁价部分为11,906.58万元,未锁价比例为9.34%。因发行人2016年前三季度借金总量较2015年末减少较多,故借金部分通过远期协议锁价比例较2015年末有所上升。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黄金库存余额为272,354.94万元,黄金类产品可变现时间短,周转率高,回款周期短,且此类客户与发行人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回款速度较快。2015年末以来,黄金价格已累计上涨24.83%,基于全球主要经济体量化宽松及负利率政策、地缘风险事件频发、市场金价与生产成本价差额偏低等因素,发行人看好黄金价格上涨趋势,故而期末发行人未进行黄金T+D空头操作;同时,发行人库存黄金亦可用于归还前期借金,鉴于借金部分通过远期协议锁价比例已达90.66%,故而期末发行人亦未进行黄金T+D多头操作,以减少黄金T+D交易保证金的占用。未来,发行人将根据借金通过远期协议锁价情况、公司黄金库存情况、黄金现价及远期价格走势等因素,择机开展黄金T+D套期保值,保持发行人黄金业务风险可控、稳中增长态势。

  3)翡翠成品

  ■

  为丰富产品种类和结构,提升销售规模,发行人向业内珠宝首饰企业采购翡翠成品。采购时,发行人采购小组现场看货,对货品进行评定,形成购买意向后与对方商议价格。经采购委员会审批后,采购小组与对方签订采购合同,付款提货。

  4)黄金(镶嵌)饰品

  ■

  发行人向业内其他珠宝首饰企业采购的黄金(镶嵌)饰品,主要包括黄金首饰、K金饰品、铂金饰品、铸金摆件等。每次采购时,发行人以金交所当天的金价为基础,同供应商商议采购价格;交货时,发行人按合同检验货品,收货后向供货企业付款。目前,发行人已与部分供应商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

  从近年来原材料采购价格来看,2013年-2015年,发行人采购的黄金原材料的价格呈下降趋势,三年年均复合下降12.56%,与国际金价的走势基本一致;受国际金价变动和产品结构变化影响:发行人所采购的以克、件、克拉计量的黄金(镶嵌)饰品由于个体间差异较大,且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均价呈现比较大的波动。发行人翡翠类产品采取个别计价法,个体间差异较大,因此各期的采购均价波动也较大。2016年,受美元阶段性见顶的影响,黄金类产品采购价格回升;受翡翠原石供应的高品质原石数量下降等因素的影响,翡翠类产品采购价格有所回落。2013年-2016年9月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

  注:2013年发行人未发生年黄金金条直接采购。黄金(镶嵌)饰品按照黄金含量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其中以克拉计价的原材料在2014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没有采购,主要系销售量较小,没有配货需求所致。

  从近年来原材料采购金额来看,2013年-2015年,发行人黄金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呈波动增长趋势,主要是因黄金价格变化导致了黄金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发行人相应调整了采购量。其中,2013年发行人未采购黄金金条,而是通过采购黄金原料以委托加工的形式生产金条。近年来,发行人翡翠原石采购金额波动增长,主要是受缅甸政府加强对翡翠原石出口限制、公盘次数和供应量日渐减少,翡翠原石稀缺性、增值性进一步凸显,发行人通过前瞻性采购增强原材料储备所致。2013年-2015年,发行人积极推进销售网络建设,增加了门店的铺货规模,翡翠成品采购金额增长,主要是高品质翡翠成品价格持续上涨所致。

  4、生产加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集中大部分资源开展采购、销售和设计等核心环节业务,黄金(镶嵌)饰品的加工生产主要通过委外加工进行。发行人自身无生产加工环节。

  发行人向委外加工生产商提供设计理念及工艺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实时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委外生产产品的质量。

  ■

  2013年-2016年9月,发行人委外生产支出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均不超过1%:

  ■

  此外,随着业务的发展,行业地位的不断提升,目前发行人开始着力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从原材料采购,创意设计、加工雕刻、销售展示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总体看,目前公司的黄金(镶嵌)饰品的加工生产主要通过委外加工完成,成本支出较低,具有稳定的委托加工生产商。

  5、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取自营模式及联营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辅以品牌加盟销售。各种销售模式情况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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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营模式:发行人目前主要通过三家子公司进行自营,发行人拥有4家直营店,分别位于广东、云南、北京和江苏。发行人的自营销售业务中,可细分为批发业务及零售业务。发行人的批发类客户主要为行业内有一定信誉和资金实力的大客户,包括公司和个人。发行人在自营店面的管理上采用“专家顾问式销售模式”,提供包括珠宝定制、珠宝消费投资、会员交流活动等管理服务。公司自营店从选址、建店到运营等各项流程的制定和改进均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的。同时,发行人根据翡翠门店业务特点,制定了《门店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公司的自营门店。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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