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8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6年12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00万股增加至6,667万股,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7万元。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9日及2017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董事会依照授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3月3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

  除此之外,《营业执照》登记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