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徐鸣、宋勇、田海荣、丁峰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05,101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105,101元。相关公告信息刊登于2017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该事项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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