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2日在公司博物馆3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方贵权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副董事长吉祥先生因事未能参会,授权董事王仁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方贵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增加以下条款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组织等方面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委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同步落实。党组织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组织事先研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法定程序决策。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修订以下条款: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方贵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方贵权先生因工作调动,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方贵权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志斌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王志斌先生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鉴于方贵权先生已辞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现推举公司副董事长王志斌先生在董事长空缺期间履行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近期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现调整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志斌先生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章程》将修订并明确:“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公司总经理王志斌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一为生效前提。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焰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王志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焰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即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附:李焰坤先生简历

  李焰坤,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广州,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珠江啤酒厂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打假办主任,石家庄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焰坤先生曾任公司监事,经公司考察认为具备任职资格及任职能力而被提名为公司副总经理。其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汕头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停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汕头公司正式停产,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停产后人员安置及生产设备清理工作。汕头公司将暂时保留房产和土地,并会探索未来转型经营之路。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13年底与广州市土发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实施产能搬迁及土地收储工作。公司在2014年初启动了设备搬迁、报废资产处置、土地分批移交政府收储等工作,现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议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定于 2017 年3月21日(星期二) 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3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6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日在公司博物馆310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Tassilo Festetics监事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王世基监事参加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世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承销费后金额429,694.00万元,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啤酒”)于2017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4,311,939,9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16,152,996.8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95,786,995.05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2017〕第0046号)。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95,786,995.05元,由于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或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为4,296,939,991.92元。

  截止2017年3月2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上述所有募集资金均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截止2017年3月2日未有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逐步实施,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分批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将会暂时闲置;此外,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部分项目的建设,而先投入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的置换尚需办理有关手续,在手续办妥前该资金也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由公司财务部经理根据运营资金结余情况,组织拟订不长于12个月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申请表,主要内容必须包括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理财产品名称、投资天数、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率等,与拟签订的协议一并提交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再与相关银行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珠江啤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以上意见,中信证券对珠江啤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2月 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方贵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方贵权先生因工作调动,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对方贵权先生的辞职申请进行了审查,同意该辞职申请自2017年3月3日起生效。辞职后,方贵权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方贵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9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

  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情况,现决定全资子公司汕头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正式停产,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停产后人员安置及生产设备清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汕头公司基本情况

  汕头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注册资本3083万元, 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991.49万元,净资产-2729.40万元,2016年净利润-2576.3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汕头公司主营啤酒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瓶装啤酒。

  二、停产原因

  近年,啤酒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易拉罐、纯生啤酒等中高档产品占比不断提高。而汕头公司仅拥瓶装啤酒灌装生产线,主要生产普通瓶装低端啤酒,已不能适应当地市场消费需求,在当地市场占有率较低,已连续多年亏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汕头公司停产将会降低公司啤酒灌装产能,公司啤酒酿造产能未受影响。近年,为适应啤酒消费结构的变化,公司已在广东省广州南沙市、梅州市等地增加了多条易拉罐啤酒的灌装生产线,有效补充了灌装产能。本次汕头公司停产是公司进行产能升级的重要举措。停产后,汕头公司暂时保留房产和土地,并会探索未来转型经营之路。预计2017年汕头公司可保持盈亏平衡。

  若有其他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11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的召开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1日16: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公司博物馆308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5日。

  (二) 参加会议的对象

  1、2017年3月15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志斌先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2017年3月3日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前述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项议案为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第2项及第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对于第3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登记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61;投票简称:珠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b)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15:00至2017年3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3.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维彬、王建灿

  联系电话:020-84207045

  传真:020-842070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0308

  2.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3月21日16:00在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博物馆308会议室召开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7年3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时间: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7-01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4,311,939,9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16,152,996.8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95,786,995.05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2017〕第004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大厦支行、兴业银行广州江南支行、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浦发银行广州金穗支行、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等8家银行。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与上述8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每份协议中公司为“甲方”,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为“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丙方”。详情如下:

  一、协议中关于账号、存放金额及对应募投项目的内容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每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的协议中都明确约定了账号、存放金额及对应募投项目的内容,并已明确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协议其他主要内容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亮、计玲玲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