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除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电梯导轨业务的运营。

  2017年1月13日,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母公司拥有的电梯导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整体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准,划转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公司定于电梯导轨业务的资产及负债实际划转日为2017年2月28日,并于2017年3月1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承接母公司原电梯导轨业务,并开始运营。

  目前,母公司拥有的电梯导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的工作有序推进,正在开展手续变更等后期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下载新浪财经app
下载新浪财经app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