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公告编号【2017-010】),披露了2月16日晚19:08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碎煤加压气化B区6号炉发生煤气泄漏引起燃烧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新能源公司立即成立事故善后处置指挥部,在妥善做好事故伤者检查、治疗和安抚的同时,配合哈密市、伊吾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有效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安全隐患排查、防止次生灾害等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始逐步进行生产恢复准备工作。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截至2月19日晚19:00时,事故原因现场调查已基本结束,正式进入现场清理阶段,两名受伤员工一人小臂轻度烫伤,一人额头轻微划伤,正在有效治疗恢复中。

  此次事故造成新能源公司碎煤加压气化B区6号炉的局部损坏及所在区其它附属设备相关的电气、仪表及建(构)筑物的部分损毁。经初步勘察,预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30万元。

  二、保险理赔情况

  根据新能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支公司签订的《机器设备保险项目协议书》,此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除少量建(构)筑物外,设备机器全部在理赔范围当中。事故发生当日新能源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2月18日上午保险公司派赴人员到达现场,并于当日下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定损,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正常进行中。

  三、恢复生产计划

  目前新能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已全面有序展开,现场抢修等各项生产恢复准备工作亦同步开展,其中:气化炉A区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技改实施预计2月25日可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气化炉B区通过清理恢复,预计3月5日可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此次事故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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