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动力宝”)以部分机器设备与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0695156865

  3、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4、住所: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401号(金融大厦19楼)1902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法定代表人:唐三元

  7、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7日

  8、营业期限:2013年06月07日至2043年05月30日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金港租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468307194XR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住所:诏安县金都工业园区北区(金星乡工业园区国道324线石烛路段北侧)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周锡方

  7、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8、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

  9、经营范围:铅酸蓄电池(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动车(不含汽车、摩托车)及相关配件(不含发动机、电机)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光伏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及行业技术服务和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2015年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6003290096号。2016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福建动力宝部分机器设备。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3、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

  五、融资租赁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福建动力宝部分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5,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24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第1至第23个月每月支付30万元,第24个月支付50,197,223.04元,合计57,097,223.04元。

  6、保证金:100万元,于起租日前两日一次性支付至甲方账户(该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乙方全面履约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手续费和/或最后若干期租金的等额部分。除此之外,乙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扣其他任何一期租金)。

  7、年化利率:7%

  8、融资顾问费:500万元

  9、起租日:租赁设备购买价款支付日

  10、所有权:租赁期限内,设备所有权属于金港租赁,福建动力宝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租赁期届满,福建动力宝以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回购该部分资产所有权,于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六、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范围:在保证期限内债务人和债权人金港租赁签订的所有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主要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以及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

  (1)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首期款项(包括首期租金、管理费、保险费、保证金等费用)、租金、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其他债务人应支付费用。

  (2)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侵害或损失。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动力宝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福建动力宝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财务状况较为稳定,有能力支付相应租金,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福建动力宝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福建动力宝在生产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福建动力宝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且福建动力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建动力宝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569.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50%,占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63%。公司除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动力宝与金港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3、公司与金港租赁签署的《最高额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

  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2017年2月15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978205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星河银湖谷一期A栋20楼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陈乐伍

  7、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0日

  8、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9、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力、智能电网、电池与储能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风能、太阳能、水力、储能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的研发、设计、组装、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力供应与销售;电站建设相关的零部件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能源项目投资;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2015年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6003290165号。2016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1、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深圳清洁电力增资有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提升其资质等级,降低资金成本,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增资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将利用自身的技术和行业优势,提高融资能力,加大市场业务开拓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存在的风险

  1、资金风险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金额较大,资金筹措将给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存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增资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大幅增长,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督促深圳清洁电力持续完善管理结构,增加相应职能部门的人员配置,确保对深圳清洁电力的有效管控。

  3、经营风险

  深圳清洁电力所处的行业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达不到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深圳清洁电力将密切关注国家各项政策和市场变动,采取审慎的经营方针,以降低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2017年2月15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动力宝”)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柳州动力宝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167246174XF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住所:柳州市柳江县新兴工业园迎宾路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于同双

  7、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2日

  8、营业期限:200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2日

  9、经营范围:机动车蓄电池及蓄电池配件生产、销售、出口经营;塑料制品、五金机械制品及配件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有色金属压铸件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须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2015年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6003290108号。2016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1、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柳州动力宝增资有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提升其资质等级,降低资金成本,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增资完成后,柳州动力宝将利用自身的技术和行业优势,提高融资能力,加大市场业务开拓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存在的风险

  1、资金风险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金额较大,资金筹措将给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存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增资完成后,柳州动力宝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督促柳州动力宝持续完善管理结构,增加相应职能部门的人员配置,并健全各种生产作业制度与管理制度,确保对柳州动力宝的有效管控。

  3、经营风险

  柳州动力宝以生产铅酸蓄电池为主营业务,国家对环保高度重视,政策趋于严苛。柳州动力宝将在环保制度建设、环保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按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进行生产,以降低政策因素导致经营目标未达预期的风险。

  4、市场风险

  柳州动力宝的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增资完成后存在技术提升、市场开拓力度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柳州动力宝将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通过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进入市场,以规避低端市场的恶性竞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7年2月15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力特”)与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银资本”)、陈宇及王雨辰签署了《关于合资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合作协议》,各方拟合资设立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信特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并由瑞信特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信特基金”或“新能源基金”)。瑞信特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深圳华力特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瑞信特管理公司成立后,拟由瑞信特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瑞信特基金,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基金计划募资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首期规模拟为人民币10亿元,由瑞信特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发起设立基金并对基金进行管理运作。

  2、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法人

  1、公司名称: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WW8R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9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法定代表人:杨青

  7、成立日期:2016年9月12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二)自然人

  1、陈宇,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先后任职于和君集团有限公司、智银资本,现任智银资本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2、王雨辰,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主要从事金融及资本市场相关工作,现任江苏祥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研发部交易员。

  陈宇和王雨辰拟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设立深圳华宇信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深圳华宇信特”或“管理团队企业”)。而后,深圳华宇信特与智银资本、深圳华力特拟共同以货币出资,在深圳市设立瑞信特管理公司。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智银资本、陈宇、王雨辰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猛狮科技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6、股权结构:

  ■

  以上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新能源基金

  1、基金名称: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50亿元(首期规模拟为人民币10亿元)

  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4、存续期:2-8年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6、投资方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

  以上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猛狮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新能源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新能源基金中任职。按照协议相关安排,新能源基金在收购与猛狮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之后,猛狮科技具有优先购买权,能够避免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如后续拟与新能源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猛狮科技将依法依规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同时,按照协议安排,深圳华力特能够否决新能源基金的投资方案,对新能源基金拟投资标的拥有一票否决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1:陈宇

  丙方2:王雨辰

  丙方1和丙方2合称丙方。

  (一)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1、公司组织形式及经营范围

  丙方1与丙方2代表经营管理团队,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为:深圳华宇信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而后,甲方、乙方与管理团队企业拟共同以货币出资,在深圳市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暂定为: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届时核准的为准。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甲方、乙方与管理团队企业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管理公司承担责任。基金管理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拟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2、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

  (1)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拟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40%。

  乙方拟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40%。

  管理团队企业拟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中丙方1认缴出资人民币420万元,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14%,丙方2认缴出资人民币180万元,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6%。

  3、公司管理、决策及职能分工

  (1)基金管理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按照我国《公司法》项下规定行使职责。股东会会议表决事项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基金管理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人,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2人,外部独立董事1名,外部独立董事由甲乙双方共同推选,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的决策事项经全体董事的4/5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并经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副总经理两名,由甲方、乙方各推荐一名;设财务总监一名,由甲方推荐。

  (4)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人,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二名,监事长由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5)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席位分为固定席位与流动席位,固定席位4席,甲方和乙方各占2席;流动席位1-3席(根据认购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社会投资人数量确定,每位有限合伙人给予一个流动席位),由基金的其他出资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投资项目的决策,审议事项需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4/5(含本数)以上的委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4、筹建事宜及费用

  各方同意,由乙方负责牵头在深圳筹建公司的行政、财务机构和其他相关事宜。

  各方同意,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费用由乙方垫付,垫付款项为人民币4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经确认乙方实际为基金管理公司垫付的款项视为乙方对基金管理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

  5、分红

  各方同意,甲方、乙方和管理团队企业应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二)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

  1、基金规模与投资策略

  基金计划募资规模拟为人民币50亿元,名称暂定为: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首期规模拟为人民币10亿元。

  基金重点投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优质项目。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发起设立基金并对基金进行管理运作。

  2、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提取标准为2%/年。

  3、基金架构

  (1)基金组织形式

  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采取承诺制方式出资。基金投资期2-8年(根据具体项目、具体子基金确定),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基金退出期,总期限不超过基金存续期,基金合伙人中途不能赎回。如基金投资期内和基金存续期届满前完成投资且全部项目退出,基金可提前清算。

  (2)基金结构安排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其认缴的基金份额原则上不高于基金总规模的1%;有限合伙人根据不同项目确定不同的认缴比例。

  (3)优先级基金份额退出

  基金到期清算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基金份额(本金),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猛狮科技或其他企业(上市公司或其他国企)按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基金份额原值进行受让,以实现优先有限合伙人的本金退出。各方同意,猛狮科技对基金投资项目拥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级资金最低保障收益支付方式

  从优先有限合伙人首笔实缴出资到位时起,优先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有权按照约定的年化收益率(单利)在约定的分配日优先取得投资收益。

  (5)基金存续期届满清算

  基金存续期届满时,清算财产在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清算。

  基金收益分配和清算的具体约定由相关方按照本条原则在基金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或清算协议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4、基金投资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收益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先返还优先级LP本金及预期收益;2.返还劣后级LP本金及预期收益;3.返还GP本金及预期收益;4.超额投资收益在劣后级LP和GP之间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5.作为GP的基金管理公司分得超额投资收益后,先将其中的20%作为经营奖励分配给管理团队企业,剩余80%按照持股比例向甲方、乙方及管理团队企业进行分配。

  基金投资超额收益:在基金存续期满清算退出时,如果基金投资总收益按照投资期限计算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大于8%,超过8%的投资收益部分为基金投资超额收益。若净收益未达到平均年化收益率8%,首先用于基金的各投资人分配,基金管理人不参与分配。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体股东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

  2、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猛狮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力特通过参与发起新能源基金,借助合作方的行业资源及专业管理经验,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机会和项目资源,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拓展并完善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深圳华力特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管理公司、新能源基金的设立登记尚需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能否成功注册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各方仅就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基金尚未完成资金出资和募集,存在资金募集不到位的风险。

  3、新能源基金存在未能在存续期限内寻得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4、新能源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存在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智银资本、陈宇、王雨辰签署的《关于合资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动力宝”)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柳州动力宝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柳州动力宝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深圳清洁电力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与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力特”)与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陈宇及王雨辰签署《关于合资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合作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陈宇及王雨辰在深圳市设立深圳华宇信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而后深圳华力特、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宇信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信特管理公司”),并由瑞信特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信特基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瑞信特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深圳华力特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瑞信特管理公司成立后,拟由瑞信特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瑞信特基金,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基金计划募资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首期规模拟为人民币10亿元,由瑞信特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发起设立基金并对基金进行管理运作。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择期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下载新浪财经app
下载新浪财经app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