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7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6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在1500万元至2200万元之间。截止目前,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2016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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