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景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年2月9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景华(自然人)的告知函,其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的本公司 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 2017 年 2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部分股权3,150,000股质押登记手续,至此其在重庆信托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解押。同日, 其又将持有的1,250,000股股权质押给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情况

  ■

  2、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注:景华先生于2017年2月9日将其持有的125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股东景华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4、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 年 2月 9日,景华先生通过自身证券账户及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八号私募基金账户、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润泽2号私募基金账户合计持有公司30,336,179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共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2,3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3、股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大数据”)与交易对方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签订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指定民盛大数据作为主体收购浙银资本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1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205号《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积极实施本次收购资产事宜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双方已按照2016年12月27日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有关条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盛大数据已于2017年1月4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交易款人民币140,005,600.00元整,交易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并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广东合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广东合利的股东变更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10000万元,投资比例90%;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额1111.11万元,投资比例10%。

  2017年2月10日,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盛大数据向交易对方浙银资本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555万元。至此,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已按照相关董事会决议和协议要求全部实施完成。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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