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VTRON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威创投资”)的通知,获悉威创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126.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9%;本次质押股份3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06%,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威创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75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2.84%,占公司总股本的20.66%。除此之外,威创投资不存在其他质押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宇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7年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3人,代表股份342,468,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6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1人,代表股份11,153,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331,31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9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1人,代表股份11,153,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42,466,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11,151,74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1,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42,468,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11,153,14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姚向阳律师和车宇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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