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炯业)深交所1月17日向成都路桥发出关注函,就公司董事会阻拦举牌方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追问。

  2017年1月16日晚间,公司披露董事会于1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李勤提交的《关于向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李勤提议将《关于提请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然而,公司董事会对李勤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认为,李勤不具备向公司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李勤本次所提出的临时议案不满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前提条件,并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请公司说明董事会决定不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合法合规性,并请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了解,李勤自2015年8月份开始不断买入成都路桥的股份,截至2016年9月30日,其持股已达到20.06%。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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