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3日01:00 北京商报

  原标题:是时候取消涨跌停板了

  元旦后,让人想起熔断机制,细心回想,熔断机制之所以失败,是因为7%的幅度太小。为什么不定10%,因为有涨跌停板制约。本栏建议取消涨跌停板,实行10%和15%两档的熔断机制,或许2017年将有机会让投资者享受一下向上的熔断。

  道理其实很简单,假如10%是涨跌停板,那么即使所有的股票都同一方向达到停板,指数也仅仅是上涨或者下跌10%,在这样的前提下,熔断机制实在是鸡肋,既然指数根本不可能涨跌超过10%,那么熔断的设置必然要小于10%,其结果就是快速熔断。5%跟着就是7%,这不是熔断的错,而是熔断和涨跌停板不能共存。

  设置熔断的初衷是为了在股市出现极端非理性交易的时候让投资者能够冷静地思考一下,然后再确定要不要继续追涨杀跌。这种非理性交易,理论上十年也不应该出现一次,故这种熔断点应该设置较大的幅度,5%和7%显然有点低。

  在本栏看来,熔断机制比涨跌停板更加先进,如果两者选其一,本栏支持熔断机制。如果没有了涨跌停板,熔断机制就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如果指数涨跌10%才进行第一次熔断,那么就不太容易引发熔断,因为要让指数涨跌10%,需要让大多数股票或者很多大权重股票涨跌幅都要超过10%才能实现。在一般情况下,熔断机制都不会被触发,而只有当类似光大证券816乌龙指时才有可能引发熔断,恰恰此时,才是需要投资者认真思考要不要继续追高的时候。

  因为涨跌停板的存在,事实上阻止了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因为涨跌停板事实上无法阻止股价的上涨或者下跌,股票从10元直接下跌到5元,和连续跌停后下跌至5元并没有什么区别,连续的涨停也让投资者对于股价失去正确的判断。本栏认为,涨跌停板起到了明显的助涨助跌作用,引发了更多的泡沫和误杀。

  更明显的是新股上市后的连续涨停,其中存在着太多的不公平,因为股价不能正常交易,有席位优势的机构投资者能够买到廉价卖出的股票,而缺乏席位优势的普通投资者只能充当排队的分母,这不符合三公原则,这也是取消涨跌停板的理由之一。

  此外,涨跌停板还能引发操纵股价,例如投资者的心理普遍认为,假如一只股票的价格被封住涨停板,不少投机者会选择追涨买入股票,而不是卖出持股。假如一个大型投资者大量买入一只股票后,把股价推高至涨停板,然后用巨大的买单封住涨停,引诱投资者追高买入。此时投资者的买入申报将会排在大型投资者之后,当这种买盘积累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大型投资者将会撤单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并挂出新的买入委托,同时慢慢卖出股票,实现出货的目的,从盘面上看,股价仍然被牢牢封死在涨停上,大资金却已经基本完成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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