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02:40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8号)核准及相关必要批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协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已进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过程中不存在导致本次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事项。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7号),于2016年11月26日刊登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0)。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已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涉及事宜较多,相关工作的全部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工作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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