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1日02:41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16-10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开元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8人,代表股份598,481,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918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535,3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023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3,097,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895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4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255,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768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5月17日、2016年7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张开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7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1.1.2选举张根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69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1.1.3选举安德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69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1.1.4选举王永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7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1.1.5选举刘朝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肖遂宁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8,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2,69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82%。

  1.2.2选举张建平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82%。

  1.2.3选举桂松蕾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74%。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4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07%;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92,218,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2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8%;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581%。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表决)

  本次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王月淼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9,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3,20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87%。

  3.2选举张艳秋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61,3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153,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7.8090%。

  (四)《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4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07%;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92,2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2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8%;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58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4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07%;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92,2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2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8%;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58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4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17%;反对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92,24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71%;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23,00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5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薛玉婷律师、毛海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16-1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8月6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开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由董事张开元(主任委员)、肖遂宁(独立董事)、刘朝安组成;

  审计委员会拟由董事张建平(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肖遂宁(独立董事)、张根华组成;

  提名委员会拟由董事肖遂宁(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桂松蕾(独立董事)、安德军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由董事桂松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建平(独立董事)、王永辉组成。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根华先生为总裁,聘任安德军先生、王永辉先生、贾双燕女士为副总裁,聘任蔡晓芳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程俊峰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贾双燕女士为总设计师,聘任李其林先生为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艳秋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娟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简历

  张根华先生,出生于1968年2月,本科。曾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开元生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润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润能输送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清新节能执行董事,铝能清新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根华先生持有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48,322,620股,与董事张开元先生为兄弟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安德军先生,生于1966年4月,工程师。曾任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天津大唐国际南港公用工程岛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清新天地董事长、总经理,铝能清新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王永辉先生,出生于1972年8月,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北京大学、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及住建部。现任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贾双燕女士,出生于1978年11月,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注册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工艺工程师、设计部经理。现任公司总设计师兼设计院院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双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7,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蔡晓芳女士,出生于1977年6月,本科,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公司财务经理、战略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锡林新康董事,清新天地董事,盐城清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清新董事长,裕泰节能监事,铝能清新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晓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程俊峰先生,出生于1974年2月,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紫泉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工、副总经理,宁波怡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其林先生,出生于1983年2月,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投资总监、总裁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其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艳秋女士,出生于1973年11月,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中天润博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审计总监,新源天净监事,康瑞新源监事,锡林新康监事,清新节能监事,赤峰博元监事,铝能清新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王娟女士,出生于1979年10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市场部商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16-10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8月6日向各监事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王月淼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月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16-1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开元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议聘任李其林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感谢蔡晓芳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

  李其林先生,出生于1983年2月,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投资总监、总裁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其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其林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李其林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10-88146320

  传真: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邮编: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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