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16—7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7月12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号召,本着爱心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努力成为国家信任、社会信赖、员工自豪的社会责任建设典范,特增加捐赠预算2500万元(包含现金、物资、车辆、服务等):拟向云南泸西县捐赠人民币不超过1200万元、砚山县捐赠人民币不超过1300万元,用于整村建设、教育扶贫、车辆扶贫。捐赠的具体项目以最终与两县签订的扶贫协议为准。
此次捐赠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公民形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6年8月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16-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8月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8月2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9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锟、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邮政编码:400023
2.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5
2.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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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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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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