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并开始停牌,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5),并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于2016年6月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于2016年6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同时正在组织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
本次公司交易标的深圳墨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墨麟”)实际控制人陈默先生所持深圳墨麟20.49%股份,合计34,570,800股因陈默先生的离婚纠纷案件被司法冻结,司法冻结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冻结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陈默先生已与其配偶于2016年7月8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就自愿离婚及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事宜作出书面约定。根据协议约定,在陈默先生支付相应股权补偿款后,其配偶应向法院申请解除深圳墨麟股权冻结等措施。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中,如上述股权不能解除冻结,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因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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