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属2016年第3次临时会议(2016年度总第5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6年6月15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魏伟峰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郑清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落实法治工作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暂名,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注册资金为1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境外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会议决议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境外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期,可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长或总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香港投融资及资金管理平台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的投融资及资产管理平台公司(SPV)。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暂名,名称以登记注册为准),注册资金为5亿马来西亚林吉特;中铁国际将所持马来西亚公司100%股权向中铁东方国际协议转让,马来西亚公司作为中铁东方国际的子公司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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