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7日02:26 证券时报

  姚轩鸽:纳税人要从“植物人”状态苏醒

财税伦理学者姚轩鸽

  证券时报记者 曹桢

  不久前,一篇《姚轩鸽:中国纳税人处于“植物人”状态》在微信朋友圈被火爆刷屏。很多人正是看完这篇文章后,对中国现行的税收体制有了基本的了解,日前,证券时报记者对西安市税务学会副秘书长姚轩鸽进行了专访。

  从40岁开始觉醒的人生

  40岁那年,姚轩鸽做出了一个影响一生的决定。他要用十年时间,建立中国的税收伦理学体系。在这一年,他从北京归来后,主动要求调到西安市税务学会这个“边缘部门”,开始了清贫而忙碌的学术研究。

  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后,国税系统有领导欣赏他的文笔和才华,就想调他到税务局工作。当时国、地税分家,税务队伍扩编,姚轩鸽因此从西安联合大学调到西安市国税局宣教处。姚轩鸽在宣教处写了三年左右文字材料后,下到基层锻炼,被分到基层分局企业所当指导员兼副所长,干不到一年,又到另一个所当所长兼指导员,又干了一年。

  这两年当税务所长有啥收获?姚轩鸽对记者说:“这两年的收获非常巨大,这种基层的工作经验,获得的东西是书本里完全学不到的。”在基层这两年,他深感国家税收制度的弊病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征税人员的随意性、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其次是“关系税”、“人情税”现象比较严重,关系好了、人情到了就可以少交些税,这种现象显然对纳税人不公平;再者,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较低,权利意识淡漠。“不少纳税人根本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总是想尽力避税和逃税。而且,有时候征税人员态度越恶劣,反而税交得越快”。当然,十几年后基层税务征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纳税人权利意识也明显增强了。

  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太大。姚轩鸽经过两年的基层浸淫,得出一个痛苦的结论:他不适应基层税务工作,基层税务文化与他理想中的东西差得很远,他与领导、同事们的思想观念也时常错位。他的忧愁和郁闷也无人可诉,这让社会上的人们或许理解不了,谁又能解开他的心结呢?40岁那年,姚轩鸽意外地得到一个机会,借调到北京,在一个学术研究机构做了两年的“税收与伦理”课题研究。

  税道苍黄:建立税收伦理体系

  在北京的两年里,姚轩鸽与京城诸多文化界、学术界的名师频繁接触,大大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他顿时感到天地宽阔。在与诸多国内外税收学者交流之后,他给自己做了精准的人生定位:做税收伦理学研究。从此,他从一个税务干部转身为税收伦理学者。这样一次转变,彻底改观了他人生景象。

  2002年底,姚轩鸽重回西安市国税局,这一次,他主动要求调到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学会秘书处工作。而这样一个边缘化的岗位,对他来说却再好不过,既可以接触到第一手的数据和研究资料,又可以按自己的兴趣去做学问,从而把生活和理想兼顾起来。根据伦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姚轩鸽把“税收伦理学”的框架初步搞出来了。他列出的“税收伦理学”基本问题有:一、社会为什么要创建税制?即税收的终极目的是什么?二、在征纳税人关系中谁是主,谁是次?或者说,是纳税人在先还是征税人在先?二者之间交换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征纳税人的行为心理规律是什么?四、税收核心价值是什么?应该以怎样的道德原则体系治理税收活动?五、优良税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六、税收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哪些?等等。

  同时,他一边搭理论框架,一边关注和推详现实问题,验证自己在“税收伦理学”中提出的观点。姚轩鸽说:“中国的税收治理问题很多,主要特征是系统性误差。我们以为税收的终极目的就是‘聚财’,要求所有的钱都交给政府,根据政府的偏好和意志来花,要求纳税人‘无私利他’,自我牺牲,这很糟糕。在这个税收价值基础上建立的税收治理体系,肯定是剥夺式的,纳税人的权益不可能得到有效全面的保障。”

  2009年,姚轩鸽出版了长达106万字、分上中下三卷的《税道苍黄:中国税收治理系统误差现场报告》,这本国内系统研究“税收伦理学”的文集,由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当年的12月,在北京大学举办的作品研讨会上,李炜光、刘剑文等税收学术界大腕及京华文化界诸多名流参加了这次研讨会。在这本书的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丁东判断说,中国要进入宪政状态,税收和财政问题是博弈的一个焦点。

  在中国,税收研究基本局限于具体的条款以及税收技术操作层面,缺乏对主体“纳税人”的关注。姚轩鸽说,涉及关键问题,我们很多税务专家和税收学者大多环顾左右而言他。姚轩鸽说,他基于伦理学的税收研究,力争“跳出税务看税收、跳出税收看税收、跳出财政看税收、跳出中国范围看税收、跳出当下看税收”。他说,衡量一个税制好坏的根本标准,绝不是收了尽可能多的税,而是看这种税制是否能给每个纳税人带来福利、福祉;看这种税制是否能给每一个国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中国的纳税人处于‘植物人’状态!”这是姚轩鸽最新的言论。人一生中有两件事无法逃避,即死亡和缴税。差别仅在于:是同意的强制还是被动的强制?你是明明白白地交税,还是稀里糊涂地交税?纳税人“植物人”生存状态特指当下相当一部分纳税者,由于政府税种制度安排,即“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种组合,虽然实际上缴了税,但对自身“税痛”的认知意识与能力几乎“完全丧失”。这意味着,整个社会征、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失衡与失序,税制改革原动力的不足。长此以往,便有悖于税制创建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纳税人福祉总量的终极目的。逻辑上,要消减一个社会处于“植物人”状态的纳税者,唤醒这些纳税者的“税痛”意识,进而培育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意识,是一个社会税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使命。

  税道德观:税收终将成为一种文明

  “税痛指数”增加,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造成意外事件。在接受某机构的咨询时,姚轩鸽曾如此直言。“过去的税收研究,很少提到人,似乎人在其中可以忽略不计”。姚轩鸽说,他的“税收伦理学”却是高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旗帜,旨在人性的、人本的、人文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建立起一种自由、公正、平等、法治、透明、合理而有效率的税制,并且这种税制符合中国需要、适合中国的国情。

  中国纳税人的税痛从何而来?姚轩鸽认为,首先是中国的税负确实比较重。另一方面,也有一个纳税人的主观感受问题。比如,我国的税收宣传特别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认为税收就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纳税人财富的分配,试想,在这种税收理论指导下,纳税人如何能心甘情愿地纳税?

  第二,从税收治理而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税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税收治理的纳税人民主化参与方面,对征税权力的宪政制约方面,我们还需要投入更大的努力,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跨越和克服。

  第三,从税制设计本身而言,虽然我们国家的名义税率不是最高,窄口径税负也不是世界第一,但由于财政收入体制存在的种种缺陷,以及我们对各种行政事业收费清理不力,客观地说,纳税人的“费负”依然很重。因此,“税负”加“费负”,纳税人的负担就更重了。

  第四,由财富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税收公平追问,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许多税收不公的现象,诸如地区间、行业之间、内外资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员工之间,等等。这些都可能放大纳税人的“税痛”,使其特别关注权威性机构的评价结果,从而印证自己的感受和判断。

  第五,与大量存在的浪费现象和寻租现象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政府对纳税人税款的使用缺乏必要的有效监督,如果大量税款未被合理使用和浪费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等等,便会诱发、加剧纳税人的“税痛”,刺激社会各界对相关问题的特别关注。

  姚轩鸽说,在我国,税收一直在强调纳税的强制性、义务性,却很少有人为纳税人主张权利,甚至有官员声称:“怎么能给纳税人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的错位、缺失,征税、纳税之间不对等、不平等的现象,才是我国种种税收弊病的根源。

  人物简介

  姚轩鸽:财税伦理学者。现就职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任西安市税务学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国伦理学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同时被广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学院等科研机构和高校聘为客座教授或研究员。已出版专著《困惑与观照:伦理文化的现代解读》《拒绝堕落:中国道德问题现场批判》《税道苍黄:中国税收治理系统误差现场报告》等。主要研究方向:财税伦理学、伦理学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问题。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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