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3日04:4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50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长城电脑提交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长城电脑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长城电脑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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