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06:15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05,1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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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内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01,705,187股,是深圳市政府在香港的窗口企业、深圳市国有企业的旗舰—深业集团成员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现代服务型产业用房运营与管理。

  自从1993年涉足房地产开发以来,公司先后成功开发出荔园新村、宝瑞轩、鹿鸣园、世纪村、沙河世纪假日广场、长沙深业·堤亚纳湾、新乡世纪村、新乡世纪新城等10多个住宅、商务项目。其中,公司在世纪村项目的开发中,首创“国际文明居住标准”理念,通过国家建设部A级住宅认定,获得“全国人居优秀推荐楼盘”等多种荣誉。公司还把世纪村品牌成功移植河南新乡,并获得一系列荣誉。同时,公司代建项目“深业世纪工业中心”荣获深圳市投资推广国际化重点园区。

  2015年,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等)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然以获取土地、建设开发和产品营销的模式经营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控股股东沙河集团签订代建协议方式,建设开发工业城市更新项目“深业世纪工业中心”,已竣工验收,产品一经推向市场,凭借新颖的设计、良好的建设质量和价格优势,立即获得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高美誉度。

  (二)行业发展情况

  2015年,房地产业正式告别“黄金十年”,进入“白银时代”。报告期内,因房地产业利好政策频频出台,尤其是在多个信贷“组合拳”的作用下,房地产市场明显升温,但出现分化。一线城市和部分供求相对均衡的二线城市成交活跃,个别一线城市甚至出现量价爆涨,但部分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依旧低迷。公司项目处在二线城市的长沙和三线城市的新乡,库存量大,销售并不理想。公司面临“去库存”压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攻坚期的一年,也是国际经济步入深度调整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组合拳,使得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民生持续改善。房地产业得益于国家政策面和资金面的持续宽松,房地产市场整体企稳回升,但出现两极分化。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楼市量价齐升,而部分去化压力过大的二线城市和大多数三四线城市的成交量却未好转。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常态”,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董事会年初提出 “将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财富的信心,要有在困难面前百折不挠的精神、勇往直前的勇气,还要有为达成目标而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的豪情,以此认准目标,踏实前进,扎扎实实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 的工作方针,正确判断形势,理性分析市场,积极采取措施,创新营销理念,加快库存去化,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6万元。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判断

  201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新开工面积106,6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6%;住宅竣工面积73,77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8%;商品房销售面积128,4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商品房销售额87,281亿元,同比增长14.4%;商品房待售面积71,853万平方米,比11月末增加221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1155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128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458万平方米。),商品房待售面积依然较高,但增速放缓。

  2015年,公司项目所在地深圳、长沙和新乡三个城市的情况分别为:

  深圳住宅预售67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4.8%;新房成交666万平方米/66450套,同比增加六成多;新房成交均价3342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9.4%;12月初新房存量为411万平方米,存量套数为38,419套。

  长沙新房成交1453平方米,同比增长52%;新建住宅网签均价为5948元/平方米,同比下跌0.74%,剔除定向房源均价为6197元/㎡,同比上涨3%;新房存量为1,270万平方米。

  新乡市区新房投放面积286.97万平方米,27837套,同比分别下降7.85%, 11.62%,其中住宅投放235.49万平方米,20485套,同比分别下降9.44%,13.13%;新房销售面积338.01万平方米,28899套,销售金额147.3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79%、1.94%、3.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09.79万平方米,26488套,销售金额126.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7%、 5.29% 、5.82% ;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4214元(不含保障住房、高档住宅及团购性住房),同比上涨 2.48%。

  公司认为,年初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判断是正确的(详见《2014年度报告》)。2015年,房地产业保持“新常态”,行业调整的趋势并没有改变。在国家政策连番刺激下,行业正逐渐走出低迷,已有筑底企稳之势,但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公司在售项目所在地长沙和新乡两市处在二、三线城市,供应量大,库存量依旧高企,系列宽松政策在市场整体的影响中存在局限性,对二、三线城市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公司销售情况仍然不理想。

  报告期内, 房地产业利好政策频频出台,尤其是在多个信贷“组合拳”的作用下,房地产市场明显升温。继2014年下半年“930新政”后,国家持续出台“330新政”,“认房不认贷”、“最低七折利率”以及“二套房最低首付四成”等实质性内容的政策;此外,央行五次降息降准以及各地政府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放宽使用限制等政策;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二孩”政策和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持续对市场起到刺激作用,推盘量和成交量不断提升,房地产市场逐步呈现企稳回升之势。但市场分化愈发严重,一线城市和部分供求相对均衡的二线城市成交活跃,个别一线城市甚至出现量价爆涨,但部分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依旧低迷。

  公司认为,2016年国内外经济挑战仍将加剧,房地产业新常态下,行业调整的脚步也将继续。另一方面,国家“供给侧”改革需房地产业带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许多下游产业的发展,化解这些行业的产能。由此,必将进一步巩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同时,房地产业“去库存”压力也将迫使国家政策持续宽松,除了继续降首付、降税费、取消不合时宜的行政干预、挖掘新增需求等刺激存量需求的措施外,宽松货币政策也不会缺席。但随着楼市库存的消化,不同城市库存差异将扩大,差异化宽松政策将随之而来。因此,公司将把握有利时机,坚定信心,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全力抓好项目销售去化工作。

  2.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

  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的湖南省长沙市和河南省新乡市;在深圳市本部所在地,公司除代建项目外无其他土地储备。2015年,公司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刺激楼市利好政策的时机,“去库存、抓回款”,策划各种营销工作,产品去化率超过当地市场平均水平,并以此形成公司的管理特色和竞争优势。

  1)借助政策利好,加大行销力度去库存。

  长沙公司通过组建自销团队、引进电商销售平台、引进分销商、提升现场体验以及完善客服服务体系设立开发商客户服务中心等方式,加大项目库存去化。

  新乡公司随行就市,顺势而为,在综合测算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出台了多项优惠促销措施,并结合销售节点辅以形式多样的暖场活动,加大线下行销拓客力度及微信平台互动,成交量较往年有大幅增长。

  2)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开发周期长,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一过程也是资金链风险积聚的过程。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是项目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2015年,公司从三个方面对资金加强了管理。在融资和资金预算方面,公司对长短期贷款结构进行了优化,降低了公司融资风险;在全面预算管理方面,公司加强年度预算的检查和分析,将全面预算管理贯穿到经营管理全过程,促进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在财务管控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和创新财务管控手段,注重制度落实,以财务风险防控为出发点,形成财务风险管控体系。

  3)加强内部控制,达到规范化运营

  自2011年被深圳证监局选取作为深圳辖区83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企业以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2015年,公司加强了项目管理中的招投标环节和销售环节的规范化运作工作。在招投标工作规范化方面,公司编写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完善供应商资料库,填补了供应商管理空白;出台了招标采购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和具体操作指南,推动公司招标工作日趋规范化;同时,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完成公司及所属单位共计28个项目招标监督。在营销管理方面,公司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设手机移动办公系统,优化公司网络环境,改造升级采购招投标系统,采用明源销售系统;由此,促进了项目实行现场和线上多方式营销,进一步提升了营销的目标性和精准性。

  4)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发展机制

  为公司发展留住人才、储备人才和用好人才,公司积极实施人才梯队建设计划。2015年,公司开展了多层级业务培训,共27批次,800余人次;参加校园招聘;妥善安排人员调整,确保员工队伍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经营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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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地产开发情况

  1)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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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已完工项目

  ■

  3.房地产销售情况

  1)长沙公司销售情况

  ■

  2)新乡公司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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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住宅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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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商铺销售情况

  ■

  5)报告期末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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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房地产业作为“供给侧”改革的行业之一,不仅带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许多急需“供给侧”改革的行业发展,化解这些行业的产能。同时,房地产业也有“去库存”压力。虽然2015年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和需求侧调控政策均取得了十分显著成效,然而房地产市场产能的区域结构、产品结构性过剩的库存问题并未完全解决,特别是三四线城市仍是库存积压的重灾区,同时各城市房地产市场两极分化趋势仍在加剧。因此,2016年房地产市场政策面仍将维持宽松局面,“去库存”仍将是2016年政策调整重点,强化“分类调控”也将是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一大主旋律。因此,2016年房地产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仍然面临“去库存”压力,行业转型也进入深水区,行业必将步入一个盘活存量、战略转型和业务整合的新常态。

  2.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2016年,公司经营工作思路是:主动应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机遇与挑战,提升项目产品去化率,突出抓好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运营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1)全力以赴,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打好项目去化和回款攻坚战。公司将紧紧抓住政府出台的各项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优势,合理分解营销任务,精准制定销售策略,有效激活团队活力,大胆创新营销手段,确保顺利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2)充分利用公司代建项目沙河世纪工业中心荣获市投资推广国际化重点园区的机会,与相关部门和城市更新业主单位联系,积极总结产业园区和城市更新中取得的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园区和城市更新项目开发模式,探索回归深圳本地项目开发的新路子。

  3)强化风险控制。公司将加强制度设计,养成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完善缺位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风险控制,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防控办法和相关制度实施。

  4)根据长沙市和新乡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和两城市所在地项目公司“去库存”情况,另行推出土地储备计划和新项目开工计划。

  5)2016年项目销售计划

  2016年,公司在售项目仍然在长沙公司和新乡公司,长沙沙河城可售面积87,421㎡,计划销售面积47,522.60㎡;新乡世纪城可售面积89,581㎡,计划销售面积40,090㎡。

  6)2016年资金管理计划

  2016年,公司将完善银行账户资金动态监督手段,防范资金风险;密切关注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密切关注贷款到期日。确保按期还款或展期,确保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的管理,特别是对重大资金支付的计划管理。确保各公司按月认真编制“半年度滚动资金计划”,资金收支早计划、早安排。

  3.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风险和问题

  一是公司在一线城市无土地储备,两项目公司所在地属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较大。

  二是公司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经营模式,在房地产行业积极转型的今天,也难以为继。

  2)应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好控股股东深圳本土大型国有企业的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沙河集团和深业集团属深圳本土大型国有企业,在深圳拥有大量的土地储备和良好的企业信用级别,能为公司融资提供帮助。同时,公司将积极总结已完工代建项目的开发模式,探索回归深圳本地开发项目和项目运营。

  二是创新营销手段,狠抓项目去化

  2016年,公司将继续创新营销手段,联合第三方机构达成客户共享、联合宣传。同时,借助互联网工具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实现精准营销及需求定制。逐步实现由“产品导向型”发展为“客户导向型”,提升异地项目去化率和回款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52,963,507.1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356,595.64元。母公司2015年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35,659.56元后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403,878.60元,减去2015年已实施的2014年度分配股利3,831,153.92元及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17,786,490.29元,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1,507,170.47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6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705,18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7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7,463,091.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38万元。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16万元。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 2016-2017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额度(含已发生的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温毅、董方、黄一格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借款关联交易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借款担保(含已担保金额人民币1.9亿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1.9亿元。2015 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2015 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16-201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3亿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亿元,占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

  具体情况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一、二、五至九项,共计七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四作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52,963,507.1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356,595.64元。母公司2015年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35,659.56元后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403,878.60元,减去2015年已实施的2014年度分配股利3,831,153.92元及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17,786,490.29元,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1,507,170.47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6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705,18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7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7,463,091.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38万元。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16万元。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度借款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 2016-2017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额度(含已发生的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二)关联关系: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陈勇、温毅、董方、黄一格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19日,办公地址在深圳市南山区金三角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为陈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类别为深圳市属国有一类三级企业。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建筑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管理;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年末净资产89697万元,营业收入52904?万元,净利润450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借款额度为连同以前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发生的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同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节约资金成本,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6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度

  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借款担保(含已担保金额人民币1.9亿元)。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6 日,注册地为湖南长沙,法定代表人为桂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投资。该公司 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 111,507万元,负债总额 97,723万元,净资产为 13,784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1,65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238万元,净利润为2417万元。

  2016-2017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合计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含已担保的人民币1.5亿元)。

  (二)被担保人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0%,成立于 2005年 12 月26日,注册地为河南新乡,法定代表人为赵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 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91,334万元,负债总额73,166万元,净资产为 18,168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10,92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1万元,净利润为150 万元。

  2016-2017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合计人民币3 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含已担保的人民币0.4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1.9亿元。2015 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2015 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度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资助对象

  公司2016-2017年度提供融资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公司”)以及因公司2016-201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融资资助概述

  1.贷款金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3亿元)。

  2.期限:根据相关协议执行。

  3.年利率: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4.利息支付:按季度收取利息。

  5.本次融资资助事项已于2016年3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6.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按照持有该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该笔借款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7.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同控股子公司签署协议。

  二、接受融资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6 日,注册地为湖南长沙,法定代表人为桂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投资。该公司 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 111,507万元,负债总额 97,723万元,净资产为 13,784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1,65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238万元,净利润为2417万元。

  (二)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

  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0%,成立于 2005年 12 月26日,注册地为河南新乡,法定代表人为赵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 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91,334万元,负债总额73,166万元,净资产为 18,168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10,92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1万元,净利润为150 万元。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长沙公司和新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较高,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比较合理,盈利能力较好,本次贷款的安全性较高,不存在利用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累计对外提供融资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对外提供融资资助,未发生融资资助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6-0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截止201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述职2015年度履职情况。《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6年4月14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沙河股份”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日, 8:30-12:00,14:00-17:30;

  2016年4月21日, 8:3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沙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箱: 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做到会前仔细查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汇报,并谨慎审议每一项议案;同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我们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会计政策变更、修改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制度、内部控制等10项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16日,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收到的《公司2015-2016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申请借款额度》、《公司2015-2016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2015-201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等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18项,并对其中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共召开了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补选独立董事等6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治理架构,认真审核候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2015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2015年,参加审计委员会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5个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现场办公和实地项目考察情况

  2015年,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利用参加会议的时间,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汇报,并于2015年6月19日专程前往公司代建项目深业世纪工业中心实地调研、考察。

  五、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调查情况

  2015年,我们除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积极响应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决定,增持公司股票,提振市场信心。

  2015年7月,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的要求,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我们择机增持了公司股票,切身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为公司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未对公司2015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我们三位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范值清、张方亮、熊楚熊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5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审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未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及余额均为0元;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亿元。

  我们认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管理效能,保证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一贯的、严格执行,基本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作用。

  三、对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2.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独立意见

  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交易,在公司董事会议召开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经审阅相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比较合理,盈利能力较好,本次贷款的安全性较高,不存在利用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议召开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经审阅相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经审阅相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董事陈勇、温毅、董方、黄一格在表决时应注意回避。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节约资金成本,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独立董事:范值清、张方亮、熊楚熊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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