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8日03:09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股份转让事宜简述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本公司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出售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9、2015-10-21)。

  2015年11月11日,公司管理人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11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1,982,703股转让给联合受让方,其中,82,703股转让给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900,000股转让给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每股转让价格为12.80元,协议转让各方尚未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2015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1)。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情况

  201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发出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函》,主要内容为:

  2015年11月4日,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联合受让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98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其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82,703股,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21,900,000股。

  2016年1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转让事宜已于2016年1月26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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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5,886,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3%。根据公司2015年11月11日、2016年1月22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1)、《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截止本公告日,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7,868,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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