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12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在会上宣布: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陈国猛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齐奇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简历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法律硕士学位。
1979年至198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198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1984年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1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再次当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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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剧举报”事件
2015年8月11日,以经营文化演艺为主的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形式举报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消息随即出现在宋城集团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上。
12月30日下午,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专程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舞台剧”举报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一事登门道歉。齐奇回应称:“我只说一句话:还是要敬畏法治。”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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