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8日03:37 证券时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7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药一致(股票代码:000028)、凯撒旅游(股票代码:000796)、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鼎汉技术(股票代码:300011)、亚太股份(股票代码:002284)、威创股份(股票代码:002308)、万方发展(股票代码:00063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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