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的新慈善运动

  若论捐款,扎克伯格和马云[微博]之间还差着600个王健林。

  文|杨天楠

  “当你在作为‘陈-扎克伯格’家的下一代开始长大时,我们也开始了一个名为‘陈-扎克伯格’的项目,与全世界的人一起努力,为下一代所有的孩子们,去开发人类潜能并促进公平。我们将捐出所持有的Facebook 99%的股份——目前市值约450亿美元——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去促进这一使命的完成。”——扎克伯格。

  这是扎克伯格在女儿MAX诞生时在Facebook主页上写的一封信的节选,伴随着这封信在全球的发布,意味着目前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80后决定将自己所持有的几乎所有的财富来进行慈善事业。

  这个消息对于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国企业者来说,有一些诧异,也有一些尴尬。说诧异是因为,这笔捐赠数额很高,450亿美元。而且和之前的卡耐基、洛克菲勒、巴菲特直到暮年才将主要精力投向慈善不同,扎克伯格才刚刚过30岁。说尴尬是因为,450亿美元相当于《2015胡润中国慈善榜》前十位的总和(270亿人民币)还多十几倍,有网友甚至说若论捐款,扎克伯格和马云之间还差着600个王健林。

  慈善有门道

  为什么美国富豪愿意将财富通过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而中国的富豪却不愿意呢?难道是我们的富人比美国的道德水准更低么?

  当然不是这样,说起美国式的捐赠传统,首先得益于美国传统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艰苦朴素、乐施好善永远是最主流的价值观。

  在1900年代初期,美国许多工业家用他们一部分的财富开始建立基金会,以回报社会,包括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约翰·D洛克菲勒和安德鲁·卡内基。

  作为一个苏格兰移民,卡内基通过钢铁和其他工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而后,他变卖了这些财产,投身于创造“真正的、永久的世界建设”。由于出身贫寒,卡内基在一个免费图书馆里自学成才,这使他献出很多财富在美国各个社区支持教育和建立公共图书馆。他的一句名言是——一个人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这也成为了美国慈善传统的脚注。

  其次也来源于美国政府对于慈善行为的积极引导。由于美国税法规定,慈善机构作为免税实体,在出售股票时不承担任何纳税义务。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把股票捐赠给慈善机构,富人能免于缴纳高额的资产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而这次捐赠则另当别论,扎克伯格表示,“陈-扎克伯格项目”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而非传统基金会的方式成立。不会获得任何税收优惠,但却可以更加灵活有效的完成我们的使命。

  尽管扎克伯格对此事不断解释,我们依然可以清晰地发现,美国人参与慈善行为的方式是多样态的,可以直接捐赠给第三方的机构,也可以采用家族式的基金会,甚至可以采用有限公司的方式。

  相比之下,中国的慈善家在进行财富捐赠的时候往往就会陷入到尴尬的境地,中国最知名的慈善商人曹德旺曾经希望将自己大部分的股票捐赠给慈善基金,结果没想到不仅差点股权保不住,税务局还跑上来要求全额征税。

  历经三年锲而不舍地与中央各部委沟通、磋商,并请各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曹德旺捐出价值数十亿元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在递交申请三年后才正式获批,而这几乎已经是国内慈善家们的最好结果了。绝大多数国内的NGO慈善机构依然挂靠在效率极低的红十字会名下,不得不交5%的管理费用,来打理一个“子账户”。

  最后一点在于,美国的公民社会让更多的商人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导致了更多的企业家能够通过慈善基金会这一工具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甚至直接通过政治献金改变国家政策,捞取政治资本。

  高智商的生意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是,慈善是一门高智商的生意,也就是说,慈善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的效率是否取决于投资人的眼光和判断力。

  公共部门垄断慈善行为会带来的恶果不仅仅在于打击了富豪的积极性,更重要的在于垄断本身是低效无能的,盖茨在某次演讲中说道:“在美国,会用一些量化的方法衡量投资、投入是否真正起到了帮助穷人的效果。我们希望能够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做慈善,这就是所谓的用商业模式经营慈善事业。这是我们的工作方法,可以应用到世界其他地区,包括中国。”

  事实上他们也是这么做的,从运营模式上,它分为“盖茨基金会信托”和“盖茨基金会”。前者负责资产的增值保值,每年划拨善款给后者,用于其项目支出。

  美国《福布斯》杂志曾有报道,定位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的盖茨基金会,在2003年以268亿美元的资本获得了高达39亿美元的投资回报,利润率高达约15%,这比许多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利润率还要高。

  不仅赚钱需要专业,事实上,花钱更需要专业,要知道盖茨基金会的CEO德斯蒙德-赫尔曼在2014年5月成为其首席执行官,她之前担任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校长,以及基因工程科技公司研发主管,早就通过发明新药实现了财务自由。这样一个著名的学者、科学家和公司管理者来运营一个医疗卫生为主题的慈善基金会,能够带来的效率是垄断式的国有慈善系统所无法比拟的。

  谷歌[微博]的拉里佩奇曾经表示,如果自己死了,他宁愿将数十亿财产捐给像伊隆·马斯克[微博]这样的资本家来改变世界。他表示,他认为马斯克将火星作为人类“第二家园”的想法意义深远。他说,“这才是一家公司应该做的,这也是一家公司博爱的象征。”

  而拉里佩奇并不是孤单的,他们代表了美国西海岸的科技创业家引领的“新慈善”(new philanthropy)运动。互联网科技催生了无数年轻、勇于挑战的科技创业家,他们的致富渠道不再是如卡耐基、洛克菲勒时代的垄断方式,因而不需要通过慈善来建立财富的合法性,更不是因为对在“巨富中死去”的惧怕而慷慨乐施。

  新生一代巨富承载了新兴企业家的慈善思维和逻辑,即用创新的、可持续的方式在市场中寻找有效的社会问题解决方式、推动社会创新,达到资金的优化配置。把在商业中成功的方式带到社会问题的解决中,从商业领袖转向社会公益领袖。

  (作者系第一财经内容运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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