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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编号:2015-96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成商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集团”)持有的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东百货”)100%的股权以及纪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纪高公司”)持有的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百货”)100%的股权,公司为成商控股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成商控股间接持有人东百货100%股权和光华百货100%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论证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七)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关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八)有利于公司形成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九)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十)公司及附属公司均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十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十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十三)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成商控股购买人东百货100%股权和光华百货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分别为仁和集团和纪高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详见《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草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及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以现金方式收购仁和集团持有的人东百货100%股权以及纪高公司持有的光华百货100%股权。公司为成商控股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人东百货的交易价格为74,232.51万元,光华百货的交易价格为173,209.23万元,合计247,441.74万元。各方同意成商控股购买人东百货100%股权和购买光华百货100%股权互为前提,在购买任意一方标的资产的《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如成商控股购买另一方标的资产的交易未能获得批准、或被撤销、被终止,则成商控股有权终止《资产购买协议》及与《资产购买协议》项下交易相关的所有其他协议,交易对方应向成商控股退还其已支付的任何款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人东百货评估值为82,364.50万元,光华百货评估值为180,463.43万元,合计262,827.93万元。人东百货、光华百货分别拟在过渡期分红8,131.99万元、7,254.2万元,公司与标的资产转让方以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人东百货的交易价格为74,232.51万元,光华百货的交易价格为173,209.23万元,合计247,441.74万元。

  3、 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人东百货现金对价为74,232.51万元,光华百货的现金对价为173,209.23万元,合计247,441.74万元。

  4、 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日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为标的资产过户至成商控股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股权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交割完成日最迟不得晚于《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九十(90)日。

  5、 过渡期标的资产损益的处理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仁和集团和纪高公司在交割完成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向成商控股补足。

  6、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交易基准日之前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前的股东享有,交易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之间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7、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九十日内,成商控股与交易对方将及时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成商控股向交易对方按约定安排支付现金。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交易各方未能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成商集团对本次交易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书(草案)表示同意,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董事意见、该报告书(草案)已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下同)。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5]48200002号),瑞华专审字[2015]48200008号、瑞华专审字[2015]48200009号《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31号、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32号《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相关审计、资产评估的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成商控股与仁和集团、纪高公司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付诸实施。该协议的主要内容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的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人东百货100%股权和光华百货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涉及的行业准入为业务经营许可,已经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书。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已在《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上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人东百货和光华百货100%的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成商控股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五年,自第一笔借款实际发生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借款实际发生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对该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切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相关资产价格等事项;

  (二)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项;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和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六)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国众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受公司聘请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31号、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32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就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公司聘请的国众联及其签字评估师与本公司、标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方均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同时与相关各方也没有个人利益关系或偏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国众联拥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国众联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因素,选择一种或多种恰当的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资料收集情况以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用途、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的分析,国众联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最终确定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国众联对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论合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资料收集情况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用途、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国众联采用两种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五)收益法评估模型、参数、依据、结论的合理性

  本次收益法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风险提示 :

  与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本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重组事项是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编号:2015-98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东百货”)100%的股权以及纪高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百货”)100%的股权,公司为成商控股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人东百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74,232.51万元,光华百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73,209.23万元,合计247,441.74万元。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果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编号:临2015-99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接受财务资助金额:6亿元。

  ●无特别风险提示。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纪高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成商控股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五年,自第一笔借款实际发生日起计算。借款按实际发生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成商控股对该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本公司与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微博]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微博]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申请》,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二、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和平路和平广场裙楼1-5层

  法定代表人:Jing Zhang(张静)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3,686.97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0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856282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化妆品、钟表、眼镜、照相器材、通讯器材、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办公设备、家具、健身器材、工艺品的购销及其他商品的批发、零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金、银首饰、玉器制品的零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配套商场及餐饮业务(营业执照另行申办);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及非居民个人用外币和外币旅行支票兑换人民币的业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辆的停放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资产总额147,394.26万元,净资产38,511.0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7,373.91万元,利润总额35,494.53万元。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为成商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成商控股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交易情况,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向成商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成商控股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该交易的交易价格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微博]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该议案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公告编号:2015-100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8日

  至2015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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