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5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关于核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1号)和2015年3月23日《关于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727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微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国际业务部、销售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销售管理部负责进行市场和销售战略管理、市场分析与策略管理、协调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市场销售体系专业培训。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微博]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国际业务的规划管理、资源协调和国际业务的产品线研发,会同博时国际等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国际业务的市场策略并协调组织实施。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416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微博]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微博]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博士,总经理。1990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证监会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微博]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微博]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2008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微博]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及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博]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斯坦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招扬先生,硕士。2004至2007年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资本品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8日至今)、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14日至今)。

   张雪川先生,硕士。1999年起先后在巨龙公司、华创证券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微博]、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微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抗通胀基金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微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微博]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3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挖掘成长性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微博]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互联网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基于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导向等各方面因素,建立基金管理人对各大类资产收益的绝对或相对预期,进而作出对各大类资产配置权重的判断。

   二、股票投资策略

   (1)互联网主题范畴:

   本基金所定义的互联网主题范畴是指从事、布局互联网相关产业的行业及公司;受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产业发展影响以及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产业开拓业务、转

   型升级的行业及公司。由于互联网产业对所有产业呈现出加速渗透的趋势,各种利用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层出不穷,未来互联网的影响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都有显现。基于

   当前互联网产业及影响现状,互联网主题范畴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直接或间接从事于互联网产业、拥有特殊技术实力、独特商业模式、深刻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涉及云计算、大数据、社交、O2O、网络游戏、物联网、车联网、房联网、可穿戴设备、即时搜索等业务的公司;

   2、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产业开拓业务,带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上市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涉及金融/安防、教育/医疗、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传媒/彩票、商贸/物流、智慧城市/智能家居、卫星导航等业务的公司;

   3、为互联网建设提供基础设施的软件、硬件设备等行业的公司,包括终端设备提供商、运营商等。

   (2)股票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以深入的产业趋势研究和公司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积极挖掘互联网主题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清晰的产业发展趋势的认知、敏锐的商业延拓前景的感知以及审慎的资本市场前瞻性判断是基金做好投资管理的内在核心。在具体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上,基金管理人采取如下策略作出投资决策:

   首先,在行业配置上,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技术演进趋势、消费市场需求及结构变化的分析,借鉴美、欧、日等发达市场同类行业的发展经验,总结产业发展史中的历次新旧产业更替的规律和趋势,通过比对成败案例把握产业变迁升级的本质。在考虑中国实际情况层面上,互联网的拓展和应用也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因制约因素的根基相对较浅,中国市场在细分领域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的应用更具自己的独特优势。基金管理人将在充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的基础上,对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制约因素、景气程度、成长空间作出趋势性判断,并通过相关的产业调研,验证和修正之前的研究观点进而指导投资决策。

   其次,在个股选择上,通过对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的综合判定筛选具备优秀管理团队和护城河的公司。优秀的企业管理团队以良好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主要特征。护城河体现在独特的竞争壁垒和竞争优势。基金管理人将以产业趋势判断为基础,通过类比欧美成熟市场企业商业模式等方法,结合中国国情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特性,对各企业的盈利模式、竞争格局、客户群体行为习惯等层面,判断国内相关企业的经营前景和投资价值。

   在企业估值方面,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财务、运营、市场空间等相关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更关注对目标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根据企业所处市场空间和竞争优势,合理估计公司未来收入增速以及利润率水平,以此为确定企业成长价值的主要依据。同时参考海外同类公司的盈利模式和估值水平(P/S等),保留较大安全边际,综合判定股票的内在价

   值。由于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和市场认知的偏差,部分企业易于出现“风险被高估”的可能,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地研究判断,当企业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估值出现大幅偏差时,将择机买入,捕获估值修复和翻转的机会。

   本基金重视组合风险控制,管理人通过较为严格的安全边际和对所投资标的的密切跟踪来控制投资风险。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灵活应用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基金将分析其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五、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的投资方面,本基金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1)避险保值: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有效管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六、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对本基金投资做方向性指导。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等各司其责,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流程为: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基金的总投资思路和投资原则;

   2、研究部宏观策略分析师基于自上而下的研究为本基金提供总的资产配置建议;研究部行业研究员为行业研究与分析提供支持;固定收益部数量及信用分析员为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固定收益部定期召开投资例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结合市场和个券的变化,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4、基金经理依据投委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研[微博]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风险控制和业绩评估的反馈意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5、基金经理向交易员下达指令,交易员执行后向基金经理反馈;

   6、监察法律部对投资的全过程进行合规风险监控;

   7、风险管理部通过行使风险管理职能,测算、分析和监控投资风险,根据风险限额管理政策防范超预期风险;

   8、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风险调整业绩评估,定期与基金经理讨论收益和风险预算。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互联网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应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九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并且将作为指数期货标的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债券组合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作为业绩基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0%-95%,考虑到本基金的灵活配置属性,取6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4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具有中高等风险/收益的特征。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注:1年指365日,1个月指30日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1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 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新增了基金募集的数据内容;

   5、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开放申赎时间内容及基金转换有关信息;

   6、 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7、 新增“九、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8、 在“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新增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信息;

   9、 新增“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5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二)2015年09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2015年09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0901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5年08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五)2015年08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六)2015年08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2015年07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5年0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九)2015年06月0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15年06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十一)2015年06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二)2015年06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办理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三)2015年06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十四)2015年06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净版》;

   (十五)2015年04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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