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13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复牌事项及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895),该函称: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仍在审批过程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而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前述重大事项投资者关注度高、对股价影响较大,公司应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7.5条的要求,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益。根据上述监管函要求,公司现就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予以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通知》,通知称:国资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海南椰岛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截止2015年3月30日,国资公司已经与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资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已经将向海南建桐转让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椰岛7873.7632万股股份的申请递交至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且该等申请已经呈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微博]")。国务院国资委[微博]目前正在审核国资公司申请并要求国资公司补充提供部分说明文件,国资公司正在准备该等文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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