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函证,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7日、8日和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没有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3、因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函核实,经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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