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天宸中邦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天宸)收到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宇钢铁)的临时停产的通知,由于吉宇钢铁“冬储”季节性检修,从2015年12月9日开始临时停产,预计临时停产时间为三个月。包头天宸为吉宇钢铁提供工业气体,由于吉宇钢铁的临时停产,直接导致包头天宸临时停产。具体复产时间待市场状况及检修情况另行通知。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公司于2011年10月投资1515万元人民币设立包头市天宸中邦气体有限公司,占其60%的股权。包头天宸注册资本2525万元,法定代表人袁志勇,主营业务为工业气体制造。包头天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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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交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包头天宸临时停产三个月,预计将减少其经营收入675万元,减少其净利润300万元;预计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180万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吉宇钢铁的停产复产情况,如吉宇钢铁复产时间确定,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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