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7
其中:A股股东人数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01,756,48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559,711,74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342,044,7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21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7.3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2.84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Ian Thackwray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付国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孔玲玲女士、柯友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2、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4、议案名称:票面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5、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7、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8、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2.11、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636,26899.9875,4800.0200.00
B股342,044,7371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901,681,00599.9975,4800.0100.00

  4、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0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发行规模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3债券期限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4票面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6募集资金用途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7上市场所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8担保方式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09承销方式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10决议的有效期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2.11偿债保障措施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3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96,192,21599.9275,4800.0800.00

  5、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以逐项审议表决方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艳楼女士、梅梦元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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