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5-03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志坚因公务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公司修改章程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知。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5-0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领域进一步扩大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现在此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第一百二十五条原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五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现修改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15-03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2日 9点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2日

   至201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议案2,12月3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议案1,详见10月30日和12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5年12月21日到公司证券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825257780451-53685962

   3、传真:0451-82525878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战莹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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