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6日临时停牌一天,并自2015年11月27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8)。
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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