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5--09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启动转让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生产设备、厂房及其他相关资产工作的议案;
2015年8月10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实施关停的议案。江兴建陶厂在停产前连续多年经营亏损,目前已处于关停状态,公司计划启动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生产设备、厂房及其他相关资产的转让工作。
董事会同意公司启动上述转让工作,同意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开展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推进上述转让工作。公司将根据审计、评估及转让工作进度,另行召开董事会对上述转让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江泉实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889号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三楼三重阁会议室召开江泉实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临2015-091 号《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公告编号:2015-09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889号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三楼三重阁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30日
至201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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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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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5号楼19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5号楼19楼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21-60726979 传真:021-60726957
(6)联系人:张谦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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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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