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公告编号:临2015-05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对兰溪市污水处理厂

  整体征收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

  被整体征收回购标的: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溪市毕家村的兰溪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即征收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资产及劳动力。

  回购价格:6,995.4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因兰溪市城市发展规划的调整及兰溪市“五水共治”项目建设的需要,本公司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溪市人民政府征收回购决定书》,同意其整体征收回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水务公司”)所属的兰溪市污水处理厂。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对兰溪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征收回购》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5-048)。

  2015年12月1日,兰溪水务公司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对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征收回购协议》。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对方基本情况

  兰溪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府前路81号

  三、被整体征收回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被整体征收回购标的

  1、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兰溪市毕家村的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即征收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资产及劳动力。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曹文遴;公司持有85%股权,兰溪市水务局持有15%股权,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年1月19日);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收;管道安装及维修;卫生设备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拥有兰溪市自来水厂、城区供水管网及兰溪市污水处理厂。

  兰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2007年建成投产,2010年由兰溪水务公司接收及管理,该厂出水执行一级B标准,目前已满负荷运行。

  此标的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二)被整体征收回购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600号《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兰溪水务公司拟转让的与污水处理相关的资产组,具体包括存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因待估资产组预期收益无法合理预测,故不宜采用收益法;因公开市场中不存在与资产组相似的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成本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兰溪市政府整体征收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为位于兰溪市毕家村的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即征收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资产及劳动力。

  (二)征收回购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995.41万元,即对《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作价6,964.04万元,以及评估基准日到2015年10月31日增加资产价格31.37万元合计确定。

  (三)付款方式为兰溪市政府方在《回购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向兰溪水务公司支付80%的回购首款即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元(¥5,596.33万元);余款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玖拾玖万零捌佰元(¥1,399.08万元)待资产移交后十日内全部支付给兰溪水务公司。资产移交手续在首款支付后的七日内由双方相互配合完成。

  (四)征收回购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自资产移交日起,兰溪市政府方承继聘用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在册员工。

  (五)有关税费的负担:在本协议项下征收回购的过程中,协议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在《兰溪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兰溪水务公司与兰溪污水处理相关的权利或义务自资产移交手续完成后相应终止。

  2、自资产移交日的次月起,兰溪市政府方委托兰溪水务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兰溪水务公司方收取污水处理费后,按月划转至兰溪市政府方指定的污水处理费专户。委托征收污水处理费相关事宜,依据浙财综[2015]39号《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方另行签订《污水处理费委托收取协议》予以明确。

  3、自资产移交日起,兰溪水务公司不再拥有位于兰溪市毕家村的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区(面积74,036.9平方米)土地的租赁使用权,相应土地租赁协议终止,并不再缴纳该部分土地的租金和土地使用税。

  (七)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在以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八)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兰溪市人民政府整体征收回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公司所属的兰溪市污水处理厂,有利于兰溪水务公司集中精力做好兰溪自来水项目。按照征收回购协议中的回购价格,本次政府征收回购预计为公司2015年带来收益约800万元,具体以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坤元评报{2015}600号《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七、报备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兰溪市人民政府对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征收回购协议》;

  3、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溪市人民政府征收回购决定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 600283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编号:临2015-05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

  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购买了华宝证券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A、产品名称:华宝证券红利25号收益凭证

  1、产品代码:S77980

  2、发行人: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期限:94天

  6、收益结构:本金保障型

  7、投资收益率:5.00%(年化)

  8、起息日:2015年11月14日

  9、到期日:2016年2月15日

  10、兑付日:2016年2月16日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提前终止或回购:不能提前终止或回购。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宝证券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6%。

  B、产品名称:华宝证券红利26号收益凭证

  1、产品代码:S79078

  2、发行人: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期限:94天

  6、收益结构:本金保障型

  7、投资收益率:4.90%(年化)

  8、起息日:2015年11月21日

  9、到期日:2016年2月22日

  10、兑付日:2016年2月23日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提前终止或回购:不能提前终止或回购。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宝证券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6%。

  C、产品名称:华宝证券红利27号收益凭证

  1、产品代码:S79577

  2、发行人: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期限:94天

  6、收益结构:本金保障型

  7、投资收益率:5.0%(年化)

  8、起息日:2015年11月28日

  9、到期日:2016年2月29日

  10、兑付日:2016年3月1日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提前终止或回购:不能提前终止或回购。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宝证券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6%。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10亿元,其中已到期3.00亿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如下(详见临2015-030):

  ■

  四、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相关资料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股票代码:600283 编号:临2015—05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先生提交的辞呈。李晓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委员的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晓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李晓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李晓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委员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谨对李晓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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