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 A股 600822 编号:临 2015-054

  物贸B股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财产损失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2014年12月,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明迈特”)分别签署了《仓库租赁及货物保管合同》(合同号:SHWM-CKBG-2014-001,WMLL-CKBG-2014-002),协议约定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分别租用山西明迈特的仓库储存存货,山西明迈特对存货承担保管责任。

  公司业务部门于2015年11月份进行日常存货检查,在此项工作中,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发现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山西明迈特仓库的铬矿账面记录57.25万吨(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存放数量为23.33万吨,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数量为33.92万吨),经公司检查人员现场初步盘查仅剩余约24万吨(其中,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剩余数量为20万吨,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剩余数量为4万吨)。公司检查人员现场随即与对方交涉,对方口头回复称缺失部分系已投入山西明迈特自身的生产中使用。就山西明迈特的该行为,公司正在进一步与对方交涉,并将采取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一切可用措施追回公司损失。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51%股权,山西明迈特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49%股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核查,本事项中缺失的存货价值约为人民币5亿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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