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信控股”)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31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国信控股拟进行涉及本公司资产收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9月16日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10月15日起继续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潜在标的资产范围较大、数量较多,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11月7日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以及于2015年11月1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11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本公司已与多家潜在交易对方分别就拓展光伏发电业务及收购光伏电站等事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于2015年10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特别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对重组框架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拟收购相关股东所持高速公路资产的相关工作也在同步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继续筹划中,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与潜在交易对方磋商具体协议条款。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本公司后续也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的谈判进程不断完善相关交易框架。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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