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尽快完成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石油")90%股权和债权的转让,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根据产权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次挂牌价格以一次挂牌价格人民币30,800,001元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27,720,001元(即:华都石油90%股权作价1元,债权3,080万元以一次挂牌价格为基础降价10%,作价2,772万元),其他挂牌条件不变,二次挂牌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关于二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二次挂牌出售子公司
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5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以一次挂牌价格人民币30,800,001元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27,720,001元,其他挂牌条件不变,二次挂牌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15年9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以不低于人民币30,800,001元的总价对外出售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5日、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二、一次公开挂牌结果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4日,公司将所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对华都石油享有的债权分别以1元和3,080万元的价格,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201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苏州产权交易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征集情况的函》,函称:受公司委托,苏州产权交易所依据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对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实施公开转让,已通过《新华日报》和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同时发布了公开转让公告,至有效公告期结束,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二次公开挂牌事项
为尽快完成华都石油股权和债权的转让,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根据产权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次挂牌价格以一次挂牌价格人民币30,800,001元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27,720,001元(即:华都石油90%股权作价1元,债权3,080万元以一次挂牌价格为基础降价10%,作价2,772万元),其他挂牌条件不变,二次挂牌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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