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浙江广厦公告编号:临2015-05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

  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79号),中登公司已解除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86,424,45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 上述轮候解冻系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根据2015年11月25日作出的(2015)嘉秀执民字第2031-2号、第1894-2号、1582-2号裁定书,因申请执行人申请,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解除查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