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证券简称:亚星客车公告编号:2015-03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5年11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4年5月19日到期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4年11月19日。经2014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5月19日。经2015年5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11月19日。

  2015年11月19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5月19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利率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6000万元。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展期委托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利率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