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证券代码:000028、200028)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39),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43),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5-44),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5-45)。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已经结束,正在与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对接,为下一步现场工作制定相关计划和进展安排。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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