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钢会展中心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代理)出席了会议,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分项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1.01 议项名称: 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

   1.02 议项名称: 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议项名称: 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 议项名称: 债券利率及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项名称: 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项名称: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项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项名称: 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 议项名称: 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 议项名称: 赎回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 议项名称: 债券交易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 议项名称: 债券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3 议项名称: 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4 议项名称: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6亿元的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2、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39,571,589股),依法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姚方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先生、姚方方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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