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证券简称:漳泽电力公告编号:2015临─07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7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第7号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追加提供融资担保额度5亿元,拟为控股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30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与各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确定实际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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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次授权范围和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亮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街15号地和苑物业办公楼四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力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新能源电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实验;新能源电力设备的配套、建造、经销、运行维护、检修;新能源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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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团维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6层01A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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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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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种类主要为项目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以及其他长短期贷款担保等,担保人按融资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与子公司、金融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控股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 在担保期内,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全额提供担保,并按照担保额的1%。向其收取担保费。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3993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8%,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2015临-070)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67证券简称:漳泽电力公告编号:2015临─07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7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分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金额不超过15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团维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有喜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柒拾亿叁仟肆佰陆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4、公司住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5.1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0.1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6%。
7、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 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 饮用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款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水文勘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
8、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同煤集团资产总计22100056.63万元,负债合计18267757.2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82862.71万元,净利润-116477.13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同煤集团资产总计24747026万元,负债合计21070568万元,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369385万元,净利润-72050万元。(2015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同煤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17%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需求和资金安排,首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金额为5亿元,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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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年租赁利率为央行[微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3%(含税)。年租赁利率在充分参考同期市场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由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与同煤集团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拟与同煤集团就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2、承租人:同煤集团
3、租赁标的物:同煤集团煤矿设备资产
4、租赁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3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赁担保:信用
8、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3%(含税),一次性收取。
9、租金及收取方式:租金每三个月收取一期,按季度等额收取,年租赁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期届满,在租金费用等款项全部收取完毕的情况下,出租人将租赁资产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回承租人。
10、《融资租赁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为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正常售后回租业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同煤集团发生的燃料采购等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2998.7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正常售后回租业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2015临-070)
2、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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